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我国创业板市场于2009年10月推出以来,风险投资通过创业板实现投资退出的案例迅速增长,成为风险投资退出(exit)的首选通道。截止2011年2月22日,创业板上市的183家企业中,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达到137家。风险投资在企业IPO中充当着股权投资者、发行方等的多重身份,在企业IPO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西方学术界对VC在IPO中所起的作用研究,主要有两种理论,认证监督(Certification)理论和逐名/逆向选择(Grandstanding/Adverse Selection)理论,认证监督理论认为风险投资可以提高企业资本市场形象并通过监督提升企业价值;逐名/逆向选择理论认为,风险投资为尽早建立声誉、实现基金收益会将所投资的企业过早推上资本市场或足只有资质差的企业才会接受风险资本投入。但是,上述理论在不同国家市场中的实证检验结果不尽相同。在中国新生的创业板市场上,结果究竟如果,这一问题引起了我们的强烈兴趣。
本文对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进行了探讨,在充分研究创业板的信息不对称后,对VC的信号作用进行了理论分析。我们以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22日的183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为样本,采用有别于以往文献的一手数据,研究了VC对我国创业板公司的投资行为以及其导致的对发行市盈率和IPO抑价率的影响。在充分借鉴前人关于IPO定价理论模型及IPO抑价理论模型基础上,引入与风险投资相关变量构建多因素模型,通过非参数配对检验(Mann-Whitney Test)及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我们发现在中国创业板上,“认证”和“逐名”的两种模型均在一定程度上成立。
本文的研究结论有:一,我国VC处于初级阶段,是否存在VC并不能充分发挥认证作用,更符合逐名效应,具体体现为有VC背景的企业具有显著的更高的IPO抑价水平,而发行市盈率虽然更高但不显著;此外,有VC背景的企业和无VC背景的企业在企业自身质量和发行时受追捧程度这两方面都没有显著区别。二,只有高声誉的VC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认证作用,具体体现为高声誉的VC可以显著提高企业发行市盈率,可以降低企业IPO抑价水平,但并不显著。三,VC持股比例越高,发行市盈率越高、IPO抑价水平越低,但并不显著,认证作用不能充分发挥;VC持股时间越短,发行市盈率越高、IPO抑价水平越低,但同样不显著,并体现出“反向认证”的特征。
出现上述结果主要原因在以下几点,一是VC关注于Pre-IPO阶段的投资,投资期限普遍较短;二是VC缺乏足够激励或是约束,以消除关于企业真实价值的信息不对称;三是VC现阶段更关注的是企业筛选(screening)而非企业监督管理(monitoring),并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提高企业价值;四是优秀的VC进入公司股东名单已经足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发出该企业是优秀公司的信号,二级市场投资者对VC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敏感;五是VC持股时间长反而发出了该企业质量并不好的信号;六是投资机构并不成熟,缺乏高素质的团队;七是部分尚未建立声誉的VC在资金周转压力及逐名效应的动力之下,将企业过早推上二级市场。
最后,针对本文研究结论,我们对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政策提出建议,如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加大创业板的扶持力度和加快新三板建设、建立和健全VC监管体系和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完善VC声誉评价体系、引导VC关注价值增值的管理阶段投资、培育高素质的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家、建立与VC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