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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岛历来是自然灾害频发、重发区。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运用历史学、地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探究建国后(1949-1988年)海南岛自然灾害发生的环境、种类、特征及影响,总结当时的防灾救灾措施,期望能对现今海南岛的防灾减灾具有一定借鉴意义。自然灾害的发生乃自然这一外营力作用于人类社会的过程,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共同影响的结果。建国后40年间影响海南岛自然灾害的环境:一方面,海南岛地区复杂的气候、地形、土壤及水文是造成该地区多灾的重要自然地理因子;另一方面,人们对海南岛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其原始森林大量被采伐,自然生态环境曾一度趋于恶化,再加上海南岛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农田基础薄弱,成灾的强度和频度不断加大;此外,五六十年代“左倾”思想使人们盲目自信,疏于对灾害的防治,也加深了灾害的破坏程度。由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建国后40年间,海南岛发生了台风灾、旱灾、洪涝灾、低温冷害、潮灾、龙卷风、雹灾、虫灾和雷电灾等九种自然灾害,总计235次,平均每年约6次。其中台风灾是海南岛破坏性最大的灾害,40年间,海南岛出现的36次台风灾中有34次造成民众伤亡和生产生活设施损坏。50年代和80年代是台风灾的多发期。旱灾是海南岛最为频繁的灾害,建国后40年间共发生37次,平均每年0.9次。50年代至80年代旱灾发生次数比较均衡,但70-80年代旱灾破坏程度比前代要更为严重。洪涝灾破坏性仅次于台风灾害。海南岛洪涝灾主要分为久雨成灾、暴雨成灾(非台风暴雨)和台风暴雨成灾,80年代洪涝灾最为频繁。低温冷害、潮灾及其它四种灾害在当时虽破坏性不大,但也属常见灾害。在海南岛自然灾害多种类,高频次的同时,海南岛自然灾害又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节是海南岛自然灾害集中暴发期,海南岛60%以上的自然灾害都出现在夏秋时节。就具体灾种而言,旱灾主要出现在冬春季,台风灾和洪涝灾集中于夏秋季。各种自然灾害区域分布也很明显。旱灾以西、南沿海地区最为严重,历史上大、中旱灾多出现于此。台风风害区域线大致是以琼海-文昌的中点为圆心的弧线。重风害区为本岛东部与东北部,西南部的内陆和中部风害较轻。在海南岛不仅一种灾害一年出现多次,形成单种灾害群发,而且一年会出现多种灾害,形成多种灾害群发。这些频繁的、群发的自然灾害给海南岛造成了严重损害,主要表现为:粮食严重歉收或失收;生产生活设施损坏;民众伤亡。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建国后海南岛各级政府对灾害抗救工作极为重视,不但进行必要的防灾基础建设,如水利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通讯建设等;而且每遇灾害,都及时制定救灾计划,筹措救灾物资,并派出救灾人员深入灾区指导工作,安置灾民,组织生产自救,并发动社会力量支援救灾工作,以稳定灾区生产秩序,保证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