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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的进展日益深入,中外文化的交流也日益频繁,大量的国外影视作品不断地输入中国,成为国人了解其文化的一种重要形式。而国外影视剧到中国的传播离不开字幕翻译。如何才能让观众能深入理解并欣赏原汁原味的国外文化,这是字幕翻译者的使命。对影视字幕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研究尤为重要,然而这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本文从诺德关于功能加忠诚的理论出发,运用描写的研究方法,结合实例,以影视作品《摩登家庭》为个案,探讨了在译者在字幕翻译过程中所发挥的主体性及其所受到的各种限制,主要包括如下内容:译者该如何充分发挥主体性?译者在发挥主体性的合理性以及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制约?本文从诺德的功能加忠诚视角出发,不仅为字幕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并分析了字幕翻译中译者主体性发挥的合理性及受限情况,补充了前人在此方面研究的空缺,为字幕翻译工作者提供了一定的指导。 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译者在进行字幕翻译发挥其主体性时,受到了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文化差异,审美差异以及译者目的,因此必须采用一定的翻译策略来帮助其发挥主体性。本文主要从功能加忠诚理论出发分析了译者在进行字幕翻译时采取注释添加,缩减重复词义,文化义词的归化策略来发挥其主体性,实现其预期的目的。(2)译者主体性是指译者在进行字幕翻译时,为了实现交际目的,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译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并不是任意的,而是会受到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得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对分析译者主体性在字幕翻译中的应用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一方面,功能原则是指译文必须实现一定的预期目的,这就要求译者必须发挥其主体性;另一方面,忠诚原则是指发起人、原文作者和目标语读者之间的一种人际关系,它要求译者必须考虑发起人、原文作者和目标语读者三者之间的共同利益,从而要求译者主体性的发挥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而不是毫无限制。译者在进行字幕翻译时,主体性的发挥并不是任意的,而是受到了诸如目标读者的期待,译者自身,及源语文本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