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期以来,以收入为主的经济指标一直被视作度量福利水平高低的一个主要指标,而所有提高社会福利和促进发展的经济政策,最后大多归结于经济的长期增长。直到1974年,Easterlin发现发达国家出现了幸福不随收入增加而增加的“幸福收入悖论”现象,幸福及与其相关的问题重新回归到经济学家们的研究视野。然而,经济学对主观幸福感问题的关注重点依然是以收入为主的客观因素,对主观心理因素关注不够。获取幸福的路径,除了提高物资财富、教育质量等客观路径,还包含着个人关系需求、能力需求及自我实现,以及生活的意义和目标等主观路径。并且,随着物资生活水平的提升,获取主观幸福感的主观路径会越发重要,甚至会超过客观路径对主观幸福感的效应。因此在本文中,基于幸福收入悖论的客观现实,我们将影响幸福的客观因素及主观心理因素纳入模型分析中,分别从个体微观发展、宏观经济发展及城乡社会结构三个方面对我国纵向的幸福收入悖论、横向的幸福收入悖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本文的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加以展开:第一,研究微观个体发展对幸福的影响。一方面,微观个体的收入、教育、健康等客观因素,以及微观个体的心理需要等主观心理因素均是影响个体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微观个体的这些发展因素很可能与其童年时期父辈的发展密切相关。基于此,本文运用2008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微观数据,采用多元递归概率模型,研究童年家境对主观幸福感的直接效应,以及童年家境通过微观个体发展对主观幸福感的间接效应。实证结果表明童年家境不仅直接影响微观个体的主观幸福感,还通过个体的收入、教育及心理需要等因素间接影响个体的主观幸福感。可见,微观个体早期的经历对其幸福的间接效应很可能是造成幸福收入悖论的重要原因,这位破解幸福收入悖论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方法。第二,研究宏观经济发展对幸福的影响。该部分主要的研究目的在于从收入分配、民生投资等宏观发展变量视角,破解我国纵向的幸福收入悖论。本文通过使用2003-2008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数据及相关的宏观数据,运用Order Probit模型,分析了经济增长、收入分配、政府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对居民幸福感影响效应。实证分析的结论是,经济增长、物资财富的积累是实现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前提和基础。然而,经济增长、收入水平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显著但系数较小,而相对收入地位的改善、公平的收入分配及国家在教育、医疗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民生投资却能显著提升居民的主观幸福感。第三,研究城乡社会结构对幸福的影响。该部分主要目的在于破解中国城市社会结构中的幸福收入悖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城乡居民收入以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物质生活条件差距不断扩大,但一些实证分析表明,中国农村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却强于城镇居民。本文将这种悖论式的事实置于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现实之中,运用Order Probit模型对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一方面,城乡幸福悖论主要源于城乡居民不同的主观心态,另一方面,如果控制包括心态在内的其他条件,在那些绝对收入达到或超过71.6%的均值水平的城乡居民中,农村居民幸福感强于城市居民幸福感。上述分析结果启示我们:首先,幸福收入悖论并非意味着我们要抛弃经济增长,而是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关注获取各种资源的公平机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与人的全面协调发展;其次,在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要注重提高微观个体的教育水平、改善其健康状况、关注微观个体的主观心理;第三,由于父辈的发展状况对微观个体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而在实施相关的福利政策时,要关注儿童的客观福利和主观心理福祉。最后,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都只是发展的路径而非发展目的,城市化进程有可能是建造“幸福围城”的过程,从而违背城市化发展的基本初衷。就发展的终极目的而言,城市化也不是发展的唯一路径,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基础服务,在农村同样能增强人们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