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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业的日益开放,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的日趋复杂,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界限日益模糊。在全球混业经营的趋势下,我国的金融业也逐渐呈现出混业经营的新趋势。在美国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同样存在着监管真空、监管重复,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缺乏监管,房屋抵押贷款审批不严格等问题。为了保证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在吸取美国金融危机教训的基础上对我国金融监管模式进行改革,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
本文首先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美、英、德三国,描述了三国的金融监管模式以及对其进行评价,为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提供借鉴。其次分析了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以及世界各国联手采取的救援措施,由此带来了全球在美国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对金融监管模式的思考并对其做一些调整。然后在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受到冲击的情况下研究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问题。对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建立logit模型,通过影响因素的显著性检验,筛选出CBFA、Goodgov、CommonL和CivilL是影响金融监管模式选择的因素,并将模型应用到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上,求出我国最优的金融监管集中度的指标,得出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应该是不完全统一监管模式,并对其进行设计。本文最后在吸取美国金融危机教训的基础上对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