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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引发的全球变暖给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威胁,极端天气和气候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日益加剧,应对气候变化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气候问题的全球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国际合作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最佳途径,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历史排放的主要贡献者,有责任和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以帮助其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发达国家承诺在2013~2020年间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援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统计结果显示该承诺并没有完全兑现,对于未来的气候援助,发达国家也未达成有约束性共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国际能源署(IEA)等众多机构都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资金需求进行过估算,估算结果虽然存在差别,但无一不表明,发展中国家现有的气候资金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巨大缺口。一方面是发达国家的气候援助意愿不足,另一方面是发展中国家为实现碳减排目标而日益增长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需求。在这对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本文以气候减缓援助的碳减排效应为研究对象,提出并解答了以下问题:全球气候减缓援助的总体格局如何?气候减缓援助能否有效降低受援国碳排放?气候减缓援助通过哪些路径机制来影响受援国碳排放?不同的路径机制对受援国碳排放的影响方向如何?是否有所区别?围绕上述问题,本文将气候减缓援助影响受援国碳排放的路径机制分解为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其中间接效应主要包括政策效应、技术效应、结构效应和规模效应,构建了气候减缓援助碳减排效应的理论分析框架。在此理论框架下,从国家层面和项目层面对减缓援助的碳减排效应及路径机制进行了经验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采用关键词筛选法构建了一个时间维度更长、覆盖范围更广的项目级气候减缓援助数据库。以此数据库为基础,厘清了全球气候减缓援助的整体格局和动态变化:1980~2019年减缓援助金额累计约为6972亿美元,全球气候减缓援助呈现出从缓慢上升到快速上升的发展趋势;援助方式以贷款为主,赠款金额只有贷款金额的一半左右;主要的双边援助国依次为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美国等,主要的多边援助机构分别为世界银行、欧盟、美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接受气候减缓援助最多的前五位国家分别为印度、中国、印度尼西亚、巴西和土耳其,亚洲和非洲是气候减缓援助的主要流入地区;援助活动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一般环境保护等部门。整体而言,气候减缓援助存在着规模偏小、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以及援助资金中赠款少等问题。(2)以碳排放驱动因素理论为基础,构建了静态和动态计量模型,利用1980~2018年间89个受援国的面板数据,从国家宏观层面实证分析了气候减缓援助对受援国碳排放的影响。结果表明,气候减缓援助能显著降低受援国的碳排放水平,具有积极的减排效果,并且多边援助的减排效果胜于双边援助。气候减缓援助在不同受援水平和不同碳排放水平国家的碳减排效果具有异质性:在高受援水平国家,减缓援助能显著降低碳排放,在中等和低受援水平国家,碳减排效果不显著;在高碳水平国家,减缓援助具有积极的碳减排作用,在低碳水平国家作用不显著。这一研究结论敦促发达国家要兑现气候出资承诺,进一步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减缓援助,并且援助资金要适当向较高碳排放水平国家倾斜,以更好地发挥碳减排效果。(3)以气候减缓援助碳减排效应理论机制为基础,构建中介效应模型,采用逐步回归法和偏差校正的非参数百分位Bootstrap法,进一步检验了减缓援助影响受援国碳排放的路径机制。检验结果表明,减缓援助对受援国碳排放的总效应和直接效应显著为负,有效降低了受援国碳排放水平。间接效应中,气候政策和减排技术的中介作用都表现为“遮掩效应”,即气候政策和减排技术的间接作用稀释了减缓援助的直接碳减排效应。路径考察发现,气候减缓援助虽促进了受援国气候政策的制定和减排技术水平的上升,但却没有带来预期的碳减排,受援国普遍存在的“回弹效应”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不足是“遮掩效应”存在的主要原因;生产的能源结构优化在减缓援助与受援国碳排放关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中介作用,清洁能源领域的援助对受援国碳减排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经济规模在二者之间的中介作用统计上并不显著。(4)遵循气候减缓援助影响碳排放的路径机制,解剖了一项气候减缓援助项目个案的碳减排效应。采用项目逻辑模型,运用实地调研、访谈、文献研究等方法,对世界银行—越南造林项目的碳减排效应进行了深入分析。采用森林蓄积量扩展法对该项目实现的碳储量进行了估算,估算结果显示,项目截止时的树木碳储量累计约为562万吨,森林碳储总量累计约为1370万吨,项目产生了显著的直接减排效果。同时,该项目也产生了显著的政策效应、技术效应和扩散效应。首先,项目的实施促进越南政府出台了多项森林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提升了越南政府森林保护政策制定与实施的能力。第二,项目技术援助小组总结当地林木种植技术经验,编写了多份林木种植指南与手册,在越南推广了更为科学实用的林业技术,提高了当地农户的林木种植技术水平。第三,项目在空间和时间上都产生了较为显著的扩散效应,林木种植园从初始项目的4个省扩展到补充项目的6个省,延展到2036年的政策保障和林木种植的高回报保证了项目在时间维度上的可持续性。本文的研究结论无论是对气候援助方、受援方还是兼具这双重身份的中国都有重要的政策启示。为更好的发挥国际气候减缓援助的碳减排效果,援助方需进一步扩大减缓援助规模、增加对清洁能源领域的援助、重视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援助、重视减排与发展双重目标的协同。受援方要广泛争取各方气候减缓援助、完善并灵活运用气候政策工具、强化公众低碳意识和推进低碳消费方式。对中国而言,一方面,作为受援方要积极争取扩大对华减缓援助规模、加强气候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能力建设;另一方面,作为援助方要积极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并重视对外气候减缓援助的成效评价。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第一,采用关键词法创新性地筛选出以气候变化减缓为目的援助项目,从援助规模、援助方式、援助来源、援助流向、援助部门分布等方面厘清了国际气候减缓援助的总体格局;第二,从国家宏观层面检验了气候政策、减排技术、生产结构和经济规模在减缓援助与碳排放之间的中介传导机制,系统明晰了减缓援助对受援国碳排放的影响路径,对现有的实证研究进行了边际补充;第三,实地考察了一项气候减缓援助项目(世界银行—越南造林项目),剖析了该气候减缓援助项目的碳减排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为气候减缓援助的减排效果评价、机制分析和政策优化增加了微观经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