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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腐败与预防腐败的目的都是遏制腐败行为的产生。打击腐败固然是遏制腐败的有力武器,它可以对腐败行为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却不能从根源上遏制腐败的产生,预防腐败则可以弥补这一点。预防腐败方法众多,其中建立预防腐败制度是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各个反腐成绩显著国家的必备利器。就国际形势而言,全球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处于一个高速发展、融合的状态,腐败也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用制度来遏制腐败的产生是世界各国总结出的最新反腐策略,预防腐败制度是全球21世纪反腐的新趋势。就中国国情而言,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方面矛盾极为突出,因此更容易引发腐败行为的产生,加大预防腐败制度的建设可以有效地解决腐败的发生。首先,对预防腐败制度建设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用列宁的权力监督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预防腐败的理论作指导,借鉴国家廉政体系理论和罗伯特·克利特加德的“控制腐败”理论。其次,对中国预防腐败制度建设的现状进行了客观的分析:近些年来,中国预防腐败制度的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如预防腐败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国家机关监督的法律制度日益完善,党内监督的法律规范制度基本形成。但中国预防腐败制度的建设还有一些问题,其中,预防腐败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督制度和干部自律制度不完善、福利制度缺失以及预警制度落后等问题,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再次,分析了北欧预防腐败的经验和苏联解体的教训。北欧预防腐败的主要经验:健全的反腐败立法;政务公开的监督制度;财产申报制度;高福利制度。腐败是苏联解体的教训,高度集权是腐败的根基;干部任命的委任制是腐败滋生的环境;领导阶层的特权行为为腐败提供了有利条件。最后,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建立与完善预防腐败的制度:建立预防腐败的法律制度、权力监督制度、高薪养廉制度、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与预警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