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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国是居正法律思想的核心.居正认为中国要成为现代民主国家,必须实行法治.中国的法治必须以三民主义为最高指导原则.这是因为三民主义是古今中外政治法律思想的结晶,是中国宪政运动的唯一目的,体现了中国法律的中心原则和根本原理.在法律生活中,要使三民主义得到贯彻,司法必须党化.中国法治状况的不理想,原因在在于:法律制度本身缺陷颇多;政府没有担负起行法的责任;中国过去偏重礼治忽视法治历史传统的影响.这是居正对中国法治现状的反思.改良司法是居正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减刑和废除死刑、减轻讼累和改良狱政是其三大举措.法律教育是居正法律思想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居正的大教育观包括昌明法学、司法工作者的进德修业和普及法律知识三个方面.居正的法律思想及其法律实践在近代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