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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经济将近三十年的高速发展,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诸多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出来。公众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不断增强,市民社会在中国开始形成。城市规划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数不多的干预城市发展的重要工具,这使得城市规划面临从未面对的众多社会矛盾,受到了越来越多市民的关注。公众参与到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中去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国外,进行公众参与已经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的程序。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的出现是为了应对社会矛盾和冲动给规划带来的巨大冲击。公众参与在城市规划中的运用也是经历了一个从可有可无到制度化的逐步完善过程。公众参与构成了西方1960年代后的城市规划发展主线。公众参与对城市规划编制方法的转变和城市规划范式的迁移都起了重要影响。
反观国内,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进行公众参与是在1990年《城市规划法》已经得到确认的。但是由于对公众参与的定位相对模糊,在这么长的时间中,在政府进行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并没有充分的采用公众参与。公众参与长期以来一直处在可有可无的状态。随着国家发展政策的转变,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城市规划顺应时代潮流进行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无论从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还是已经送审国务院的《城乡规划法》,都可以看到公众参与内容被加强的条款。但是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如何具体实施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定位、范围等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明确的论述。公众参与虽然呼声很高,但是仍旧处在起步和摸索阶段。
本次研究的目的在于,面对这样的一个发展形势,希望能够在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公众参与体系去面对规划编制体系改革的需要。这一体系对公众参与的定位、实施范围、公众参与的作用和具体实施措施能做一个明确的定义,对在城市规划中进一步深入实施公众参与提出建议。
国外的公众参与发展历程给了我们很多学习和参照的机会。从对国外公众参与发展动态过程的经验借鉴和总结中我们可以获得很多有用的信息。本研究的思路在于对国外的发展经验的总结基础上,重新看待国内的公众参与过程,研究国内面临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在这一基础上建立起适合中国的公众参与制度,并通过具体规划实践进行检验。
在对比研究中作者认为国内城市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主要面临五个问题:公众参与的理论缺失、城市规划制度的缺失、城市规划目标的制约,规划价值取向的制约和公众参与意识的薄弱。经验借鉴、正确看待公众参与的作用、与体制改革进程相结合、明确公众参与各方的角色定位是完善公众参与的关键。作者从规划制度层面、和具体实施层面以及利益关系层面对公众参与体系的完善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建议。这类建议的最大特点在于都具有很大的操作性,具有在近期内进行实施的可能性。
在公众参与的体系建立过程中,作者通过参与建设部主导的伊宁市南市区旧城保护和更新规划,针对公众参与路线进行了实际设计和实施。理论和实践通过这一项目得到了很好的相互促进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