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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并非完全理性的经济人,有自身的局限性。而证券监管者的主要职能便是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监管证券期货市场,使之高能有效的运转。但是证券市场的监管效果并不理想,股市大幅度波动、市场不稳定、管理者违规等现象持续发生。众多研究者将研究重心聚焦在投资者身上,从行为经融学的角度出发研究其一系列非理性行为,如羊群效应、从众效应等。现代行为金融学对传统证券监管理论“理性主义”和“市场至上”的理论基础提出了挑战:不仅投资者可能是非理性的,监管者自身也可能是非理性的。但是,鲜有学者具体研究中国证券监管者的行为是否理性。 本文的中心主题便是探究中国证券监管者偏好逆转、损失厌恶以及后悔厌恶三种非理性行为的存在性及其三者之间的关联性。论文通过问卷调查获得数据,首先探究监管者三种非理性行为的存在性,并利用统计学中Phi相关系数、单一总体比率检验对以上偏好逆转、损失厌恶和后悔厌恶三种行为偏差两两间以及三者之间的关联性进行检验。研究发现,我国证券监管者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好逆转、损失厌恶、后悔厌恶,并且两两之间以及三者之间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关联性。其次,利用卡方检验对比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三种非理性行为之间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实验结果得出差异并不显著。可见,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一样,并非完全理性的经济人,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在实证研究的结果基础上,论文深入分析了监管者的非理性行为形成的原因,一方面提出了减少或规避监管者非理性决策行为的对策,另一方面也建议监管者正确认识自己,重新定位监管角色,以期对我国证券监管者增加监管效果、提高证券市场效率有实际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