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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互联网+的大数据背景,在大数据这种超强算法的新技术支持下,创新了各行业的交易模式,表现在餐饮领域的是食品线上交易平台应运而生。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以食品这样的生活必需品为营销内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营方式,突破传统单一的交易模式,跨区域进行订单调配,以送货上门,服务细致的便捷优势,受到广泛青睐。新生的食品交易平台解决了一部分社会劳动力灵活就业问题,降低了人们的生活成本,节约了用餐时间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新事物总是避免不了探索过程中的错误示范,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令人不甚其扰。
虽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在前,政府又陆续发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期共同规范网络食品交易秩序,但由于缺乏连贯性,政府过度放权至平台,未细化责任分配和惩处结果不明等缺陷,现有规范并没有达到预期的实质性法律预警、教育和指引作用,规制成果甚微。要实现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持续性健康发展,亟需在遵循现有市场交易规则前提下,融通已有法律条文中网络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剖析当前规制模式存在的问题,综合已有的执法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的背景下,以期为网络食品平台如何更好地构筑食品安全防线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更好的法律规制模式。
本文主要采用了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采用规范分析对现有的法律规范进行论述,首先,理论上以激励性规制和约束性规制维度出发,通过逻辑分析推断出国内法律在规制该行为上存在的不足。其次,通过比较分析研究法来探究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行为模式,结合国外对网络交易提供者的规制经验,补充现有法律在规制该行为上的不足。在此过程中,复合案例分析法,以执法司法实践中的已有判决进行理论探讨。最后,立足于现阶段食品交易平台发展现实,借鉴域外经验,提出法律与技术并举,联动平台落实审核责任;开放工商数据监管源,积极形成多元共治的合力之势;从法律规范上重新制定惩罚与豁免责任以及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作用,注重平台主动性等措施。
虽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在前,政府又陆续发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期共同规范网络食品交易秩序,但由于缺乏连贯性,政府过度放权至平台,未细化责任分配和惩处结果不明等缺陷,现有规范并没有达到预期的实质性法律预警、教育和指引作用,规制成果甚微。要实现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持续性健康发展,亟需在遵循现有市场交易规则前提下,融通已有法律条文中网络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剖析当前规制模式存在的问题,综合已有的执法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的背景下,以期为网络食品平台如何更好地构筑食品安全防线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更好的法律规制模式。
本文主要采用了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采用规范分析对现有的法律规范进行论述,首先,理论上以激励性规制和约束性规制维度出发,通过逻辑分析推断出国内法律在规制该行为上存在的不足。其次,通过比较分析研究法来探究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行为模式,结合国外对网络交易提供者的规制经验,补充现有法律在规制该行为上的不足。在此过程中,复合案例分析法,以执法司法实践中的已有判决进行理论探讨。最后,立足于现阶段食品交易平台发展现实,借鉴域外经验,提出法律与技术并举,联动平台落实审核责任;开放工商数据监管源,积极形成多元共治的合力之势;从法律规范上重新制定惩罚与豁免责任以及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作用,注重平台主动性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