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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鉴定是司法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证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形式,在诉讼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倘若鉴定结论不能客观反映鉴定对象的真实,无疑将使诉讼双方中的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人的生命和自由。当前,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和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公民的法律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进一步增强,对物证鉴定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物证鉴定也引起人们更加广泛的关注和重视。然而,目前我国物证鉴定工作的质量与效率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司法诉讼的实际需求。如何进一步提高物证鉴定工作质量,确保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认真研究。 带着这一问题,本文试着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从制度规范的层面,对鉴定质量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构建起全过程、全方位的物证鉴定质量控制体系,通过制度的理性来克服人的不确定性,从而确保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论述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建立物证鉴定质量控制体系的必要性,强调“质量是鉴定的生命”,分析了当前影响物证鉴定质量的了主要问题,阐明了加强物证鉴定质量控制是法制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二部分主要对物证鉴定质量控制的概念、基本原则和现实意义进行了阐述,特别是从理论上论述了物证鉴定质量控制应遵循的依法、独立和科学鉴定原则、双重检验原则、全面记录原则、防止污染原则、预防和修正错误原则等 5 项主要原则;第三部分也是本文的重点,主要结合鉴定工作实际,围绕鉴定工作的各个环节,针对物证提取、送检、委托受理、检验鉴定、出具结论以及物证保全等方面,提出了规范的、具有操作性的质量控制措施。 物证鉴定质量控制体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其中既涉及法律问题,同时夹杂技术问题,论述和驾驭起来难度较大。本文在论述过程中,注重运用多学科交叉的方法,运用方面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力求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不求“大而全”,在此基础上初步提出一些思路和措施,希望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