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通过对扁担山地区的田野调查,以当地人的身体表征系统为切入点,了解布依族社会的亲属制度,进一步深入探讨特殊婚恋习俗背后的结群策略和社会整合重构。得出结论:赶表和婚姻并不是两个相矛盾的模式,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相辅相成,共同为“我群”社会的稳定和存续服务。 布依族的亲属制度影响其婚俗文化和婚姻制度,当地社会的身体表征系统明确“社会血亲”和“姻亲”范围,二者将零碎的个体连接在社会网络中,形成一个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有共同文化和利益需求的群体,小到“核心家庭”,大到家族、族群,笔者将其称之为“我群”。赶表为当地的青年群体提供“聚”的机会,首先实现了同性“社会血亲”的相约和异性非血亲之间的结伴,而“社会血亲性排斥”外的对象选择、时间地点的限制表明赶表并非外人眼中的“自由恋爱”,它仅仅增进了青年之间的社会交往。男女之间在后期的“一对一”阶段可能衍生爱情,并缔结一段既有感情基础又满足群体利益的稳定婚姻。青年人在社会监管范围内自由缔结情人关系,人的本能和情感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相对缓解个体与婚姻规制的矛盾。“群本位”逻辑下,婚姻的设置不仅仅为了满足个体需求,为了维护群体利益、巩固扩大亲属网络、维持“我群”的再生产和历史延续,家长及社会势必干涉个体的婚姻。每一种社会结群,似乎都在设定边界以排除他人,婚姻圈具备地域性和社会性,日常交往半径圈定出群体的社会关系网,交往圈内“谁和谁不可以婚配”的结亲规则再次明辨了群体中不同的阶层,“我群”和“他群”范围更明确。“背扇亲”、“姑舅表婚”等层级内婚维护既有的亲属网络,保障了“我群”的纯洁性,那些威胁“我群”社会利益及稳定的婚姻将受到各方力量的阻挠。婚礼仪式承认了男女的社会身份,仪式中的参与者有强烈的身份认同,社会关系得以巩固,强调了“我群”概念。参与者分工和礼物的差异反映了社会关系的差序格局,区辨了不同的亲属群体,确定了“我群”的结群范围。作为“我群”社会的基本单位,“核心家庭”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家庭中的掌权者将社会规范言传身教于个体,并结合社会舆论对某种行为的奖惩裁定来教育监督个体,使其潜意识中形成维护“我群”社会稳定的行为准则。没有一味压抑本性去服从群体规范的个体,本能的情感和赶表期间养成的自由惯习可能让他们做出违反社会规范和群体利益的异质行为,个体与群体难免发生冲突。布依族青年通过巧妙的策略与群体权威抗争,试图赢得“我群”的接受。同一利益群体在博弈中协作,加深“我群”之间的交往。社会容忍范围内的“他者”进入可以扩大“我群”的关系网络,严重威胁社会稳定的“他者”被排斥游离在“我群”边缘,确保了“我群”的同质性。被破坏的秩序和社会关系恢复到原来的正常状态,社会再次被高度整合成一个稳定和谐的有机体。社会恢复正常运转,保障了“我群”内部的安全和利益,而“我群”则继续遵循各种规范维持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