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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辩护是我国刑事辩护中的一种新的辩护方式,其着重于对被追诉人程序性利益的保护。作为一种带有攻击性的辩护形式,它对司法机关公权力的滥用起着监督与限制作用。但由于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阻碍了程序性辩护在我国的发展。基于此,本文研究并提出完善我国程序性辩护的具体设想,以望能对我国程序性理论的研究与实践带来积极意义。本文一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为我国程序性辩护的一般考察,主要分析程序性辩护的概念及其理论基础,再分析我国关于程序性辩护的立法与司法现状,并分析其成因。第二章是对我国程序性辩护的焦点问题进行探析,其中包括程序性辩护与实体性辩护的辨析,程序性辩护与我国检察监督的辨别,程序性辩护各阶段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析还有程序性辩护中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的剖析。第三章是通过对域外程序性辩护内容的研究,寻求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四章在分析完善我国程序性辩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程序性辩护的方案,主要包括程序性辩护运行机制的完善与配套保障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