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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市场,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专门为非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专业服务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平台,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该市场设立及发展时间有限,但已吸引众多的中小型企业纷纷挂牌上市,随着该市场的逐渐繁荣,不少已挂牌企业实现了股份转让,并通过该市场完成融资,拓宽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道路。随着两次扩容的完成,新三板市场迎来了挂牌企业数量的井喷时期,与此同时其各项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均引来业内外人士的关注。本文第一部分从新三板市场的渊源及发展历程出发,结合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现状,分析新三板市场与其他场外市场的区别,总结新三板市场对资本市场、挂牌企业及投资者的作用;本文第二部分分析新三板市场的现有法律制度、挂牌准入制度、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及监督管理制度,从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本文第三部分分析新三板市场现行制度的缺陷,并针对现行制度的缺陷,与美国、日本等场外市场发展较成熟的国家相比较,提出以下完善措施:第一,在市场准入制度方面,以散户为代表的个人投资者及中小型的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为增强市场活跃度,同时实现公众公司的实际内涵,应取消投资者的准入门槛;第二,在交易制度方面,应当以法律形式对做市商制度予以认可,确保证券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同时应当明确做市商准入条件,对业务细则、做市商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加以详细阐释,并建立机制有效监控做市商,为做市商构建一套退出机制,使做市商真正发挥市场活化剂的作用;第三,在信息披露方面,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责任体系,确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同时完善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内部结构治理,并吸引公众及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者参与其中;第四,在转板制度方面,应确立有条件的转板制度,使得符合标准的企业无须IPO程序,直接升级至场内市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