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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本文将要探讨金融生态的一个重要问题:政府治理在银行主导型和资本市场主导型这两种不同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到底起到怎样的作用?
以博弈均衡制度观来看,金融制度是投融资过程中的各方参与人关于博弈实际如何进行的共有信念。按照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相对比例,金融制度通常被划分为银行主导型和资本市场主导型。然而,关于金融制度变迁的规律,即什么因素决定了银行主导型和资本市场主导型这两种不同金融制度形成和演变的路径,还远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特别是政府治理在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作用,则几乎没有文献系统地研究过这个重大问题。这里的政府治理,是指政府、利益集团和社会公众关于产权保护的博弈均衡。
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国有银行改革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改革也正在逐步深入,而金融生态的概念一经提出,即得到政府、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同。作为金融生态的重要方面,政府治理是影响金融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研究政府治理在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作用,对于深化当前的金融改革、巩固我国市场化金融改革成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一)研究思路首先,建立英格兰王室政府与教会竞争司法管辖权的模型。由于罗马教廷地处欧洲大陆而非英格兰,而英格兰与欧洲大陆又被狭长而波涛汹涌的英吉利海峡所隔断,同时,位于欧洲大陆的罗马教廷面临四周王室政府近在咫尺的军事威胁,因此英格兰教会对抗王室政府的预期成本低,而欧洲大陆教会对抗王室政府的预期成本却很高。基于中世纪英格兰和欧洲大陆上述不同的社会和地理环境,假设教会与王室政府竞争或依附的不同支付函数,模型的均衡解是英格兰教会与王室政府竞争司法管辖权,而欧洲大陆教会则依附于王室政府。这个模型的关键假设是由于不同的社会和地理环境导致王室政府与教会竞争或依附的不同的支付函数。
其次,建立英格兰司法竞争引致更高产权保护程度的一般均衡模型。设定英格兰教会与王室政府竞争司法管辖权,而欧洲大陆教会依附于王室政府;同时假设模型中存在两类消费者兼生产者,他们交换产品,但交换中存在对产权的侵犯;王室政府或教会收取税金,并将税金中一部分用于产权保护,其余部分供自己消费。模型的均衡解是,英格兰由于存在王室法庭与教会法庭的竞争,其产权保护程度高于欧洲大陆,同时形成相对独立的司法体系。这个模型的关键假设是英格兰存在王室法庭与教会法庭的竞争。
再次,建立十七世纪英国和法国不同金融制度变迁路径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这是内嵌一个三阶段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一般均衡模型。设定英国产权保护程度高于欧洲大陆并具有独立司法体系,而法国产权保护程度低于英国且没有独立的司法体系;同时,假设银行通过贷款建立的长期信用关系使得银行拥有垄断信息,而国债市场融资仅仅基于公开信息。因此模型的均衡结果是,信用状况等公开信息的可获得性决定银行主导型和资本市场主导型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英国王室政府的最优策略是通过公开市场发行国债,英国国债市场迅速发展;而法国王室的最优策略是首先寻求银行贷款并拒绝履行债务,然后向王室政府官员贷款并拒绝履行债务,同时容忍法国官员的权力寻租行为。从而,银行主导型金融制度逐步在法国形成,而资本市场主导型金融制度在英国形成。这个模型的关键假设是英国产权保护程度高于欧洲大陆国家并具有独立司法体系,因此信用状况等公开信息的可获得性高于欧洲大陆国家。
最后,建立现代政府治理与金融制度变迁的模型。设定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具有独立司法体系和议会制度,对美国政府构成有效的制衡,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日本和韩国司法体系依附于政府,因此美国政府侵犯公众利益的成本高昂,而日本和韩国政府侵犯公众利益的成本偏低。模型的均衡结果是,独立司法体系和议会制度防止美国政府与利益集团“合谋”侵犯公众利益,因此美国的利益集团经过激烈的抗争,最终在法治架构之内与政府和社会公众达成妥协,从而奠定美国资本市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之后的基本制度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司法体系和议会制度不能对日本和韩国政府构成有效制衡,因此日本和韩国政府能够与利益集团合谋侵犯公众利益。这个模型的关键假设是独立司法体系和议会制度导致美国政府侵犯公众利益的成本高昂,而依附于政府的司法体系和议会制度导致日本和韩国政府侵犯公众利益的成本偏低。
(二)研究方法本文将经济史与经济模型结合起来,以经济史方法分析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以经济模型刻画金融制度变迁的关键环节,并以经济史的分析作为理论模型的实证。具体而言,本文的研究方法如下:
本文借鉴博弈树的概念刻画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将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划分为两个重要的关节点,即英国在十七世纪“光荣革命”前后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发生的急剧变化,以及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资本市场发生的巨大变革。
其中,英国在“光荣革命”前后的历史被进一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英格兰教会独立于英格兰王室政府局面的形成、英格兰王室法庭与教会法庭竞争司法管辖权、英国在“光荣革命”之后最终建立独立司法体系和议会制度以及随之而来英国资本市场的繁荣和巨大发展。
因此,本文实际上将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划分为四个节点,然后分别研究四个节点的制度变迁历史、建立四个节点的经济模型并求解均衡,每个模型的均衡结果作为下一个模型的假设前提和外生制度安排。这样,每个经济模型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后一个模型以前一个模型的均衡结果作为前提,而博弈树的四个节点完整地刻画了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
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本文将借鉴Grief 的研究方法,将经济史研究与经济模型结合起来,但本文的经济模型并不局限于博弈模型。本文探索使用一般均衡模型来分析金融制度变迁,而且建议经济学家在研究制度变迁问题时更多地使用一般均衡模型。一般均衡模型的优势在于,将制度变迁纳入一个完整的经济体系之中,模型在刻画内生制度变迁过程的同时决定产出、就业、价格和消费的路径,从而完整地分析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复杂关系。而且,Grief的方法基本上是为每一个经济史主题建立一个博弈模型,模型之间没有紧密联系。本文与Grief 方法不同之处在于,本文从整体上建立制度变迁的模型,刻画金融制度变迁路径的博弈树反映了整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而不是某个历史片段。
三、结构安排
本文分为六章。
第一章比较完整地回顾了有关金融制度变迁的主要文献,并简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二至第五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首先,从中世纪英格兰和欧洲大陆不同的社会和地理环境出发,解释英格兰教会法庭与王室法庭竞争司法管辖权而欧洲大陆教会依附于王室政府的原因(第二章);进而分析表明,司法竞争导致英格兰的产权保护程度高于欧洲大陆国家并形成相对独立的司法体系(第三章);
以此为基础,接下来研究中世纪及近代早期的英法公共信贷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分析资本市场主导型金融制度在英国形成而银行主导型金融制度在法国形成的原因(第四章);随后,分别以美国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资本市场改革和日本、韩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金融体系改革为背景,研究现代政府治理在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作用(第五章)。
第六章讨论本文经济史和经济模型研究的理论和政策含义,并总结全文。
四、主要结论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尽管法律起源即法系对于金融制度变迁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经济史的研究表明,以司法独立性为核心的政府治理是更为关键的因素。
由此引申而对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启示在于,政府治理改革是中国市场化金融改革最终取得成功的重要基础和必要保证;同时,要巩固市场化金融改革的成果,中国必须建立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政府治理制度。
五、创新点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
第一,在经济思想方面,提出了司法竞争是英国产权保护程度得以提高并建立独立司法体系从而推动英国资本市场主导型金融制度形成的基本假说。
第二,在方法论方面,率先使用一般均衡模型分析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这是对以往经济史研究中主要使用文字逻辑和博弈论方法的一个突破。
第三,作为金融生态的重要方面,政府治理是影响金融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首次对政府治理在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作用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六、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本文探讨了金融生态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治理问题。但是,限于研究目标和篇幅,本文没有探讨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法律执行等微观层面的问题,而是仅限于研究宏观层面的以司法独立性为核心的政府治理与产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期从经济史的角度对金融制度变迁的规律进行历史的解读。
因此,从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法律执行等微观层面的问题出发研究法律制度在金融制度变迁历史过程中的作用,是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其次,本文主要研究欧美国家金融制度的原创性变迁,没有涉及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无论从应用欧美国家金融制度变迁规律于中国金融改革实践的角度,还是从更深刻地理解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特殊性的角度,今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是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规律、特殊性以及与欧美国家金融制度变迁的比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