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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是我国污染排放大户之一。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电力市场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发电企业每年要承担巨额排污费、环境治理费,即火力发电企业迫于外界压力,必然要对自然资源、能源的消耗和向环境排放废弃物形成的环境负荷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同时,考虑到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如何控制环境成本,已经成为管理者越来越重视的问题。然而,进行有效的环境成本控制必须基于合理的环境成本核算来提供有关决策与管理需要的成本信息。在综述相关文献过程中发现,多数研究成果只是针对某一环节,或者计量、或者分配,很少依据会计核算流程逐步研究;并且大多数研究成果是基于理论上的推导与分析,根据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研究的很少。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火力发电企业环境成本核算存在着内容不全面,集中计算排污费和绿化费支出;环境成本确认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实际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的较多,很少用计提方法进行处理的;环境成本计算很模糊,分配不利于环境成本管理;环境成本报告内容不全面、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基于上述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两方面存在的问题,再结合火力发电企业生产流程特点,首先界定了火力发电企业环境成本的概念与分类;其次,在这相关概念的支撑之下,设计了火力发电企业环境成本核算流程,即确认、计量、分配、记录和披露。其中,对环境成本项目分别给出了相应的计算方法;设计了作业成本法的环境成本分配方法;提出了在现有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单独核算和新增会计科目单独核算的两种环境成本记录思路;建议先单独编制,再融入现行报表的环境成本披露方式。最后通过把构建的体系应用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火力发电企业,证明了所构建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