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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世界的精神探寻永远是人类关切的一个主题,宗教伦理则是宗教哲学中的核心问题。它探讨宗教世界之中“人与神”的关系,以及人类如何能够从痛苦中得到“救赎”的问题。叔本华的宗教伦理思想代表了西方宗教伦理思想的第三次转向,是西方宗教伦理从“人神之道”转向“人际之道”的临界点,其重要性自不待言。遗憾的是,这一点却几乎从未引起中外学术界的重视。本论文旨在于以叔本华的宗教伦理思想为研究对象,以文本解读和历史与逻辑统一的方法来揭示其宗教伦理思想的总脉络。全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从叔本华对以往宗教伦理思想的批判中揭示西方宗教伦理思想的内在变革及叔本华“无神论”宗教伦理思想的内在逻辑。一方面,叔本华的“无神论”不是唯物主义意义上的“无神论”,而是不承认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神”。另一方面,叔本华极为推崇印度佛教和早期的基督教,他在自己的体系之中吸收了二者的教义,如“原罪”、“个体化原理”、“梵我同一”、“涅槃”等概念。叔本华在批判以往宗教伦理思想的同时,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无神论”宗教伦理思想。其次,从叔本华“悲剧精神”的起源及其本质中探明了“意志的自我分裂”导致了生命充满不幸与苦难,揭示出现实世界与人类生存的本质。从“悲剧精神”的宗教向度中阐述了苦难之中的“四圣谛”及“生与死的永恒轮回”。人类要摆脱这种痛苦与不幸,必然要对“生存意志”进行否定,消除“个体性的自我”。最后,在对叔本华“自我救赎”的三种途径的考察之中,“意志”经由“审美静观”中的暂时解脱,到“践行美德”,从而打破“个体化原理”,最后“意志”通过“禁欲”达到对自身的扬弃,使主体完成从“自然生命”向“道德生命”的转换。叔本华的宗教伦理思想突出了“自我”在寻求“救赎途径”中的重要性。在叔本华的宗教伦理思想之中,人类不是因为“上帝”、“理性”而践行美德,更与“尊严”、“价值”无关,只是为了人类自己可以摆脱不幸与苦难。人们只有通过“践行美德”才有希望从痛苦的生活之中解脱出来,“美德”最终成为人类获救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