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对市场的有效监管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加大了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但各种假冒伪劣商品、欺诈行为、“皮包公司”等市场秩序混乱问题仍然表现较为突出。较之市场体制和机制等外源性因素,市场失序背后一定有着深层次的原因。现代经济学对市场秩序混乱做了理论概括,这就是由于信息不完全而出现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从根本上说,市场秩序混乱与信息不完全的基本条件相关。因此,克服市场秩序混乱的基本制度安排是解决信息不完全问题。政府掌握着大量的市场监管信息,若能把这些信息公开将可以极大地缓解由于信息不完全所导致的市场秩序混乱。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防止腐败、公司治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但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市场监管联系起来进行系统理论研究的却为数不多。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信息在市场运作和功能发挥的过程中起着日益核心的作用,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本文认为迫切需要将市场监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简称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制度)作为政府治理市场的工具。该制度具有的重大理论和实际意义是促使本文选题的目的之所在。构建一种新的制度,首先要从理论上论证其可行性。本文从经济的、法律的、政治的、行政管理等多个视角阐述了将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制度作为一种市场治理工具的动力。但这种制度在实施初期还要面临着实施成本、与保密的界限、政府部门的体制和官员的偏好等方面的阻力。本文在综合分析了动力和阻力的基础上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制度环境三方面提出了如何构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议。在正式制度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的法规和相应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在非正式制度方面应转变公务人员的监管理念;在制度环境方面则应建立市场监管的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并加强与社会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