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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结合的含义是指工商企业与金融企业通过资本股权及人事相互参与、结合运作、融合生长的一种企业运营模式及其过程。当今世界,国际和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对产融结合的实践报以极大的热情,同时也引起了学术界对产融结合发展动态的高度关注。特别是随着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逐步形成,工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集中垄断程度不断地提高。世界上众多企业与企业集团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企业集团通过进行产融结合,大力发展自己的金融产业,已成为当代企业集团经营战略运作发展的重要方向。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企业集团日益发展壮大,特别是随后在国家的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我国各行业的企业集团迅速发展,现有大约3000家企业集团的规模。林业企业集团是与这一过程同步发展起来的,无论是南方林区还是北方林区都业已存在一批大型的森工集团。在传统林业和林企基础上改制发展起来的林业企业集团仍然是以林产品的经营为主,但是在经济体制和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改变的今天,这种单一的企业产品经营模式和投资体制已不合时代发展的需要,林业企业集团应顺应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必须涉足金融市场大力发展自己的金融产业,走产品与资本经营融合发展的产融结合之道,本文正是从这一思路出发,对林业企业集团产融结合的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本文从我国林业企业集团林业产业资本的投资现状入手,分析了林业资本市场和林业产业资本投资体制的缺陷,并提出了林业产业资本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性,随后又提出了林业企业集团资本经营及产融结合的意义。由于林业企业集团产融结合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因此在本文的第三部分借助一般工商企业的产融结合理论对林业企业集团产融结合从价值链、内部化、协同效应等方面进行了理论分析。随后分析了国内外产融结合的发展历程,并以美国GE公司和我国的海尔集团为例对这两个具有极强代表性的企业集团的产融结合实践进行了例证分析,然后通过国内外产融结合的比较提出了我国林业企业集团进行产融结合的五条选择路径,最后运用国内外企业集团发展自身金融产业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现有国情,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林业企业集团产融结合后其金融产业的治理模式-金融控股公司,着重分析了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组织经济优势、风险以及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发展及其监管,为我国林业企业集团进行产融结合构建出了一个相对完善清晰的微观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