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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作为企业应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向国有股东分红,但是在中国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处于低迷的时候,人们关注的一直是如何使国有企业脱离困境。直到近年,随着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逐渐改善,国有企业已经度过了自身的困难期,具备了向国家分红的条件。面对巨额的国企利润,如何进行合理利润分红,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会严重地影响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及国有资本的有效运营,更为严重的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国资委和财政部从2006年6月份就开始起草《国务院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为国企分红做准备。至2007年12月11日,财政部同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根据其行业的规定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至此,国有企业十多年不向政府股东分红的历史结束,在2007年央企利润达到9186.6亿元几乎接近万亿元时,国有企业分红正式启动。随着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制度的执行,如何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分红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热点问题之一。但综合目前国内外理论研究现状和各国实践经验,关于国有企业分红政策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政府层面。它只是从制定宏观政策、解决社会问题的角度来研究国企分红制度,研究偏重于社会责任而忽视了企业自身的发展目标。只有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考虑国有企业红利的分配及履行国有企业对出资人的社会责任。由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按照一刀切的分配方式既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在分红的方面既需要考虑政府作为股东的利益又兼顾企业自身的利益。基于以上思考,本文首先参考了国内外分红研究现状以及各个地方分红模式,总结各种方针政策的经验与教训,并从分红动机的角度出发针对目前国有企业分红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根据全体人民、国资委、以及国有企业经营者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提出并建立一个关于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合作博弈模型,运用价值剩余最大化的目标评价合作博弈条件。根据对模型的分析和理解,找出目前分红政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以中石化为案例对合作博弈模型进行验证分析。最后根据模型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以实现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