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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农村社会组织在乡村承担起越来越重要的责任,这是我国改革不断深化的产物,是农村社会治理由政府选择向社会选择转变的必然结果。这些农村社会组织中,有发挥行政作用的政治类型社会组织,也有依托经济纽带诞生的经济类社会组织,还有提供社会服务的社会类社会组织和文化类社会组织。论文从这些组织在治理中的实践出发,通过文献研究、案例研究和比较研究等方法,对农村民间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方式、面临的困境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 论文选取的两县四村是带有西南地区特色的四个生态经济环境各有区别的样本,形成了特定范围内的差异性。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不同类型的农村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如监督基层民主、促进公共参与、表达农民诉求、代表农民利益;带领发展经济,承担公共事务,完善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改善社会风气,推进精神文明等。同时,不同类型的农村社会组织也协同发挥治理作用。 同时,农村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也面临着困境,首先是自身治理能力弱的问题,这反映在一是成员水平参差不齐,能力素质较低;二是组织结构比较松散,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三是与外界的沟通交流能力较弱,不能很好的抓住机会协同合作。其次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资源不足,这反映在一是政治资源不足,二是经济资源不足。最后农村社会组织还面临着认同度低的困境,这主要是由组织行政化引起的官方和民问的双重认识不足。 针对农村社会组织所面临的困境,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应该从提高农村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和加强认同两方面来着手。提高农村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要做好对农村社会组织的扶持和引导,从制度上对其进行规范,在资源上给予倾斜,在政策上保障发展。加强认同度要从法制和监管上推进农村社会组织的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社会认识,同时对于农村社会组织经营型治理,实现政治、市场合作的这种新兴形式,应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