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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于2002年9月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又一轮新课改的开始。高校体育俱乐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开始发展的,新纲要为其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在教学的指导思想方面,俱乐部制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因材施教,并发挥教师专长;在目标上也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调动学生的主体能动性,让学生可以自己选择老师和自己喜欢的项目,自己确立学习目标,使学生由被动学习完全转变为主动参与;在课程的设置上,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要求学校向学生开设各种类型的体育课程,让新生一入学便可按照自己的兴趣和志向选择自己喜欢的项目进行学习,在选课的过程中,学生可以不受系别、年级、班级的限制,自由选择俱乐部上课以达到增进健康、增强体育知识技能、参与竞技、享受娱乐的目的。而且体育教学俱乐部在立足中国自己的国情的基础上,还学习了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先进经验,适应高校体育教学发展的趋势,已经被当代大学生所认可和接受,倍受他们喜爱。作为一种新型教学模式,体育教学俱乐部有其自身的独到之处,实践证明,它是当前高校体育较为理想的教学模式,也是全国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趋势之一。安徽省具有众多高校,但目前以体育教学俱乐部模式开展体育教学工作的高等院校还很少。体育教学俱乐部模式能否在安徽省的高校广泛开展,带着这个问题,本文以合肥学院体育教学俱乐部为视角,对我省开展体育教学俱乐部的条件进行调查研究,通过本研究希望达到以下目的:第一、探索出更科学、合理的、适合高校发展的新型教学模式,以利于更好地实现高校体育的教学目标,满足大学生的各种体育需求。第二、使高校体育课程设置更加科学化、系统化,提高高校体育课程的整体水平与质量。第三、为我省高校体育课的改革提供理论指导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及访谈法对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10所高校的1000名学生,58名体育专职教师及15名管理者进行调查研究,从而得出结论:安徽省高校实施体育俱乐部的条件也已经成熟,并且有省外高校及省内合肥学院体育俱乐部的成功经验,其开展具有可行性,高校应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和功能,为广大学生学习和掌握体育锻炼知识、技术、技能、方法和手段、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