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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标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阐述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新课标的“审美教育”是一种音乐美的回归,是对以往音乐学习偏离生活实践及情感世界的否定;它要求音乐教学通过审美的教学手段音乐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达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目标。音乐教育的重要价值是审美教育,我们的课程改革确立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使其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人类变得文雅和充满爱心。最终达到生命质量的全面提升。然而,我国当前的中学音乐教育中,审美教育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这就严重背离了音乐教育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这一基本理念。针对当前现状,对音乐审美教育的改革问题做了一些有益的探讨。全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个部分。绪论阐明了本课题研究的动机和意义。本论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音乐审美教育的性质、原则和特性方面阐述了音乐审美教育的基本原理。第二部分深入阐述了中学生音乐审美心理发展。第三部分系统阐述了中学音乐教学中审美教育的实施。结论部分总结了中学音乐教学实现审美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实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