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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人类几千年的政治文明史,法治是人类社会所能选择的一种最佳的治国模式,而且这种方式已经被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和政府所接受并且还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政府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实施阶级统治的工具,而统治阶级为了更好的维护这种统治,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而不断进行着自我完善,因此,法治作为这种最佳的治国模式无疑也是当今政府的最佳选择。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2004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中首次提出了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这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有了具体明确的方向和目标,为法治政府的建设提出了纲领性的指导。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更是明确的提出了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阶段性目标,更是为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明确了一个具体的期限。那么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鲜明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究竟该如何建设法治政府,毫无疑问,我们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现成模式,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宗旨就是要探索出一条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法治政府建设道路,即中国特色法治政府。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第一部分:通过阐述法治政府的概论和法治政府的相关经典理论,引出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的相关理论,为以下的论述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通过对对新世纪以来我国在法治建设中取得的理论和现实的成就的总结,进一步论证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充分保障,从而得出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现实的可行性。第三部分:着重分析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根据出现的问题找到与之相对应的解决策略,提出中国特色法治建设应该走的基本路径。第四部分:通过以上三部分的充分论证得出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成后将会产生的重大意义,并且在此基础上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的建设中还需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