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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图、文、音、影像等信息媒体传播更为便利。这对于沟通各国、各地文化,加强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起到了重大作用。但是由于网络覆盖范围的广泛性和信息传递的多媒体化,也使之成为了淫秽色情信息(即黄毒)传播的主要媒介。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色情服务行业最重要的行销平台之一。网络黄毒的泛滥不仅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也对青少年网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因此如何及时有效地对网络黄毒进行治理,彻底消除其所带来的危害,是当前亟需探讨研究的问题。 本文通过采用文献资料法、经验总结法、个案研究法和实验法等研究方法,对网络黄毒的传播途径及其泛滥的根本原因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网络黄毒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对淫秽物品的规定,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它主要通过视频技术、论坛、聊天室、博客、手机网站、网吧电影服务器、电子邮件、点对点下载工具以及提供电影下载、群发功能、黄色网址链接的专业网站进行传播,同时,搜索引擎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助长了淫秽色情信息的传播。 由于互联网具有跨地域、跨国界的特点,租用国外服务器来逃避警方监管是目前国内网络犯罪的一个普遍现象,这种情况使网络犯罪手段更加隐蔽而造成案件侦查难度加大,除此之外,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造成打击力度减弱,如电子证据法律的缺失及网络色情犯罪立案管辖不明确给案件的侦破带来诸多困难,降低了办案效率,同时,网警队伍的不健全,也使网络色情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受到了阻碍。巨额利润刺激也是一大诱因,少数电信运营机构、内容服务商(网站)与一些金融部门已结成了利益关系,这也是造成网络黄毒泛滥的主要原因之一。网络黄毒由于涉及性话题,也吸引了众多网民浏览,这其中不乏众多面对黄色信息自制力相对较弱的青少年网民,违法者正是迎合了一部分人的“性”需要,才使网络黄毒屡禁不止。网络的虚拟性使真实身份得以隐藏,也为从事不法行为者提供了一扇逃避警方追查的方便之门。当然,网络过滤技术水平的落后也是造成网络黄毒泛滥的原因之一。 基于以上原因,可以看出,“黄毒”的制造传播是个复杂的过程。打击网络色情,公安部门不是孤军奋战。中宣部、信息产业部、银监会等10多个部门以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和全国亿万群众应共同攥成打击网络色情的“铁拳”。从法律上来说,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制定专门的电子证据法,使其能够单独作为一种证据,在打击网络色情犯罪时发挥作用,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增设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制裁的条款,制定保护网络安全、常规性执法的法律规范,建立电信运营商、网络服务商法律责任制度,实施网络实名制、分级制及手机实名制。从技术上来说,应通过加强技术上的革新及政企间的信息沟通,提高网络信息过滤水平。同时,各网络服务商及运营商应建立各自的行业自律公约,对自身行为进行约定,网民也应通过加强自身法律意识,培养自身道德修养,加强性教育等方式自觉远离网络黄毒,控制消费源头。从公安机关角度考虑,应尽快完善网络警察机构设置、配备充足网警、提高网络警察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建立网络犯罪的基础数据库及预防网络犯罪平台,以提高网警综合作战能力,同时还应通过各种措施,加强对网吧及联网单位的管理。加之网络的跨国家性,网络色情已成为国际互联网公害,必须加强国家之间的司法协助。 除此之外,本文还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我国建立“金字塔式”的全方位网络安全综合防制体系的建议。同时,笔者凭着多年从事公安网监工作的经验积累,总结出相对有效的网吧及联网单位的管理方法,为公安机关治理网络黄毒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法。 总之,对于网络黄毒的治理,必须依靠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加大各种力量的合作,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形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