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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为了适应城市发展、扩大城市空间,城市周边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纳入城市圈中。与此同时,大量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将被强拆,进而引发出征收土地、拆迁房屋、补偿群众等一系列问题。但这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我国还是一片空白与盲区。就目前来看,各地采用的处理方法大致可归纳为:在不违背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例如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范本,结合地方实际与特色,拟定合乎本地实际情况的集体土地拆迁条例。相关法律方面的空白,对其适用范围也没有进行明确规定,使得相关行政机关错误的定位了自己的角色,是集体土地上强制拆迁行为频频发生的关键原因。由于无法可依,地方政府没有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制定出的安置补偿标准极为不合理。被拆迁人也不知道应该通过何种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只能寄希望于通过极端事件引起社会关注,进而让问题得到解决。这样既损害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形象,造成群众对政府不满,也使得一些工程项目进度停滞不前,造成项目烂尾,影响城市形象。 在本文中所定义的政府角色职能是参照国家现行的《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结合工作中的案例,以深圳市S街道办事处为观察研究对象,探讨其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中所扮演的实际角色。把理想角色与实际角色进行比较,总结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得出结论,指导未来基层政府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等相关工作,在基层政府进行工作角色定位与实际行动中,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及调整未来的工作方向。 本文主要实现了以下三点创新: 1.研究目的明确 本研究立足于自身工作实际,思考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基层政府应该扮演的角色与行动,以及如何摆正自己的角色与行动的位置,规范深圳市S街道办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的各项工作。 2.研究结果 本文借用各种调查方法和调查工具,收集了较为充足的相关数据与资料,为得出文章结论提供了充足可靠的依据。 3.研究对象 笔者通过对深圳市S街道办处理拆迁问题的资料的广泛收集,描述深圳市S街道办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所作所为”,展开对深圳市S街道办在进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环节中暴露的问题、冲突矛盾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