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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农民分散经营”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实施了三十多年,这种土地制度在一段时期内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短期内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同时也为我国初期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在实施了三十多年后越来越显现出疲态,该制度绩效在慢慢减弱,缓慢增长的农民收入以及农民收入的不平衡,再加上农业变得越来越脆弱,使得近年来出现大面积土地“抛荒”,而且分散经营的弊端日益明显。另一方面,伴随着高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强行征地与补偿不足引发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农民利益受损,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名义上“集体所有”事实上归属不清的土地所有制度,成为激发农民劳动积极性的障碍;过短的土地承包期阻碍了农民在土地上长期投资的预期;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种种制约因素,使得农村土地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困难重重;细碎化的土地经营模式严重阻碍农业机械化耕作,使得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进程缓慢;人多地少的矛盾严重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当前国情下,人均土地偏少的情况也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当代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的现实表明,现行土地制度安排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新一轮的改革。本文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为指导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全文以马克思地租理论为基础,通过回顾历史、描述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本文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导论部分,简要阐述了选题缘由和选题意义,回顾和梳理了相关的文献资料,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的重难点和创新点。第二部分首先论述了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建立和发展,再从五个方面详细的论述了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基本内容。第三部分,从马克思地租产生的基本条件出发,探讨社会主义存在地租的必然性,同时回顾了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进程与制度进行评价和研究。第四部分,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对目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揭示了农村土地制度下,所有权问题是制约农村发展的最大因素。第五部分,以马克思地租理论为依据,以政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基础,提出解决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探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