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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新中国成立60年来,信访制度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权利保障、权力监督、利益表达以及纠纷解决的功能,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与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利益格局的深入调整和贫富差距的日益悬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冲突日趋激烈,导致中国信访制度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信访总量、越级上访量、涉法涉诉信访量、非正常上访量、群体性上访量都不断上升,信访活动的组织性和对抗性明显增强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制度、体制方面的、也有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各种因素,但笔者认为归根结底是信访制度功能定位的问题。信访制度无论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还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都只是一种存在形式而已,而它要解决什么类型或者什么人群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其功能何在?才是使信访制度摆脱困境的重要起点。不可否认信访制度始终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进行矫正,但信访悖论是不争的事实,国家既要保障公民的信访权和言语渠道的畅通,但又无力应对汹涌而来的大规模进京上访和集体上访;既要为民做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为基层政府做主,维护其既得利益以激励其“有所作为”;既要打击各级政府在处理信访矛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又不得不纵容它们在处置信访群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信访已经成为各方追寻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平台,而这已完全超越了信访制度的功能,也违背了信访制度的设计初衷。基于上述问题和挑战,本文通过明确信访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演变,对我国信访制度功能的深入研究,分析当前信访活动的现状和问题,探讨制约信访制度发展的相关因素以及我国当前信访制度变革的实施与策略,阐述当前中国的信访制度要走出困境,迈向法治化之路,应该弱化信访制度大包大揽的功能,加强配套制度的改革,从而多方面、多渠道的提供救济途径,疏导化解社会矛盾,而不是一味的将社会矛盾引导和堆积到信访渠道来解决,提出还原信访制度的信息沟通功能,建立预警功能,弱化救济功能的设想,同时,思考逐步树立司法权威、拓展行政救济范围、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人大代表监察专员的监督治理模式,为完善我国法治建设和信访制度的改革提供路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