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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理论从最初的出现发展到今天的社会性别理论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社会性别理论是女权主义理论发展的结晶。认识这一理论的发展变化对我们批判性地借鉴女权主义理论,促进我国的社会性别史研究意义重大。琼·斯格特是当代美国著名的女权主义史学家、理论家。她把福柯的话语、知识与权利的思想以及德里达的解构思想引入到了女权主义理论之中,并因此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社会性别理论。斯格特认为20世纪80年代美国妇女史著作质量的提高与它们在整个领域中所处的边缘地位之间的差距,突出了描述性的方法的限制。这种方法没有能够讨论占统治地位的学科概念,或者至少没有用专门的能够动摇这些概念的权力,甚至转变它们的术语来讨论这些概念。她认为,这种状况是由于妇女史研究缺乏理论造成的。于是,她要把社会性别发展成一个分析范畴,来挑战传统史学。斯格特的社会性别理论有两个基本的思想:一是社会性别是建立在可见到的两性区别基础之上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因素;二是性别是明确权利关系的主要途径。在此基础上,性别又涉及到了四个相关的因素:一、文化上的象征。这种象征通常是由多重的并且常常是对立的表现组成,如夏娃和玛丽亚是女性的象征,是黑暗和光明、污染和净化、肮脏和清白的象征。二、惯常所通用的概念便是对这些象征的解释,企图保持和限制这些象征的隐喻。三、分析有关阶级和社会组织中的社会性别关系。四、主体身份认同,历史学家需要调查社会性别身份被真实地建构的方式,并且把他们的发现与活动、社会组织和历史性地具体的文化表现联系起来。性别与社会性别之间的关系是社会性别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这二者关系的不同的回答导致不同的社会性别理论。斯格特运用后结构主义的方法解构了人们对“性别”这个概念的本质主义的观点,认为性别和社会性别都是知识的形态。她认为在研究认识中是不能把性别和社会性别这两个概念对立起来的,那样实际上会造成一种认为“性别”具有“自然”的状态,即前语言学的、非历史的状态。性别和社会性别其实都是关于性别差异的观念的不同的表达,是建构而成并从特定角度出发的观念,而不是对自然的一种透明的反映。应该说性别实际上是社会性别的产物。社会性别作为把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组织起来的社会规则,产生了我们现有的关于性别和性别差异的知识。在她的社会性别理论基础上,斯格特进一步探讨了话语、体验和主体身份认同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认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主流话语对人们形成自己的身份有重大的影响,但是人们并不是这些话语的被动的接受者,他们会根据自身利益和愿望的诉求而形成独特的对社会的体验,这导致了他们改写了各种话语对他们身份的界定,从面形成了他们自己的身份认同。斯格特是社会性别概念发展成为历史学中的一个有效的分析范畴的关键人物。她的社会性别理论的形成标志着美国妇女史学转入到了社会性别史。斯格特同时是把后结构主义理论运用到女权主义学术中的先驱,这种理论与史学的结合在女权主义史学界引起了巨大的争论,而争论的结果是促进女权主义的理论向纵深方向发展。因此,把斯格特的思想放在女权主义史学实践和女权主义理论转向的背景中,不但能够使我们更好地了解斯格特思想发展的过程,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使我们更好地理解美国妇女史发展的过程,以及女权主义理论转变的过程,这也许可以为我们理解美国女权主义史学的理论和实践的走向提供某些有益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