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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并购的深入加剧了国际间的经济往来,东道国比以往更加关切由此带来的国家安全问题。因而,各国纷纷制定各自的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同法律之间有交融,有差异。基于这种情势的判断,我国正在积极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直到二〇一一年二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中国的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随后在2011年8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该规定自2011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上述频繁的立法活动表明我国正在着手制定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法律细则,也代表中国对于跨国并购的安全性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本文的研究顺应了国际经济运作的发展趋势。对跨国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它不是贸易保护主义的体现。我国此次立法也是运用WTO规则保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成果,该立法的重要性在于既依法行政,将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纳入国内的行政管理,又扩大开放,符合中国一直以来对外开放的外资投资政策。本文分为三章,每一章都对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通过中美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一系列比较,查找中国在该制度中的各种不足,然后提出合理完善的建议。第一章对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相关概念进行了说明。第一节肃清了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涵义、特点和内容;第二节分析了建立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和优越性;第三节总结了研究中美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比较的意义。第二章分析了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立法架构和程序设计的现状,概括总结了美国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优势和作用。第三章分析了中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立法架构和程序设计的现状,通过和美国的比较,找出我国在立法架构和程序设计的不足。最后本文希望可以借鉴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精华,从多个角度完善我国跨国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