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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财政部对财务重述相关准则进行重新修订、完善以来,资本市场中财务重述现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据相关统计,国内外财务重述范围不断扩大,从主板扩展到中小板、创业板,频率也逐年递增。相比于A股上市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规模较小,CEO对公司经营决策影响更为显著,再加上我国相关的法律约束力度有限,因此,中小板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现象更为严重,带来的不良后果不容忽视。上市时间为2012年之前的中小板上市公司中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数占上市公司总数的39.12%,其中2015年财务重述频率最高,达到了98次,占比高达23.22%,数量之大令人惊愕、深思。上市公司非正常性财务重述行为严重影响了财务信息的质量,打击了投资者的积极性,损害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相比于西方国家的财务重述,我国的财务重述更多是由管理层利己主义行为引起的。因此,为了有效降低中小板上市公司财务重述发生的概率,缓减资本市场无效的现状,本文基于CEO视角,实证研究了CEO风险偏好、自利动机对财务重述的影响。文章研究结论对于中小板上市公司通过完善CEO选用制度,改进激励制度、优化股权安排等方式实现有效降低财务重述率的目标,从而缓减资本市场弱有效性的现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采取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2012-2016年中小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选取 CEO股权激励、持股比例、薪酬激励作为CEO自利动机的衡量指标,实证检验了 CEO 风险偏好、自利动机对财务重述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对以上关系的调节作用。通过高阶梯队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报酬契约理论等理论分析,提出本文 CEO风险偏好、自利动机与财务财务重述之间相关研究假设,运用logit多元回归,得出以下实证结果:首先,风险偏好度越高的CEO所在的企业越容易发生财务重述;对CEO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更容易进行财务重述行为;CEO持股比例与企业财务重述行为呈 U 型关系,当持股比例在较低水平时,随着持股比例的增加,企业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降低,但一旦CEO持股比例达到较高水平时,持股比例上升则会促进企业财务重述的发生;CEO 薪酬激励会抑制财务重述的发生,即薪酬激励越高的CEO所在的企业发生财务重述的概率越低。其次,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会对以上关系产生调节作用,具体表现为:其会反向调节CEO风险偏好、CEO股权激励、CEO持股比例与财务重述的关系,而对CEO薪酬与财务重述的关系起正向调节的作用。 本文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为:(1)研究视角创新。现有文献关于高管特征对财务重述的影响集中于高管团队层面的背景特征研究,而本文基于CEO个人视角,探讨 CEO 风险偏好、自利动机对财务重述的影响。(2)研究内容创新。现有学者研究成果集中于主板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现象,而当前中小板上市公司财务重述问题更为棘手。因此,本文以沪深中小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此外,现有文献鲜有探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企业财务重述的影响,而本文考察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这一非财务信息对上述关系的调节作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相关领域对该问题研究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