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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华反倾销一直是我国出口企业在开拓国外市场时的一个障碍,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我国出口猛增,迫于国内保护主义的压力,国外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以缓解国内的不满情绪。但目前,这些国家只能利用WTO允许的手段来加以保护,其中最主要的手段包括反补贴、保障措施和反倾销。由于保障措施只能面对产品,无法针对某一国家采用,而在我国入世后,由于不断地降低出口退税,减少补贴,因此反倾销措施被国外越来越频繁地用来保护本国市场。入世后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不断创出新高,这种现象应引起我国出口企业的足够重视。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我国企业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入世后,我国连续几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如何应对近年来激增的反倾销案件,减少我国与主要贸易国的摩擦,这就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来看待,用新的策略来对待。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首先,考察倾销与反倾销的经济效应,以及反倾销法规的演变,重点考察了WTO规则下,有关反倾销政策的主要内容;然后考察我国面临的反倾销环境,包括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这对解决反倾销摩擦具有指导意义,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面对国外反倾销,我国应跳出微观经济摩擦的狭小视野,从战略上来解决这个问题。对此,应突出政府在WTO规则下解决争端的作用。最后,总结在新的内外环境下,如何利用WTO规则所赋予的权利,解决我国现在所面临的反倾销摩擦。其中政府在争端解决中要肩负协调作用,行会在争端解决中要发挥桥梁作用,出口企业则要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从而建立一个由政府、行会、企业三方面构成的三位一体的反倾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