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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养老难问题在上海日渐凸现。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安度晚年,然而社会福利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与养老床位严重不足的供给矛盾日益加剧,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现象严重,养老公共服务资源分配不公平问题突出。养老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其公平性的特征无法较好体现,公办养老机构应有的托底、保障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如何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收住准入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分配养老服务公共资源,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领域的保障和示范作用,是当前亟需破解的难题。本文从公办养老机构公共服务资源分配不公平的现状出发,首先阐述了养老服务的公共物品属性以及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的公平性特征,提出建立公办养老机构收住准入标准的必要性。其次,从老年人实际需求的视角和政府责任的视角,明确界定了政府在公共养老服务中的职能定位,分析了政府应当对哪部分老年人群体优先承担养老责任,提出了合理分配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资源的两个考量因素,即:政府应当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以及经济上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给予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权利。进而,详细分析了上海公办养老机构发展现状、公共养老资源分配严重缺乏公平性以及目前公办养老机构在收住准入方面存在的弊端,阐明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缺乏老年人的收住准入标准。最后,结合上海市公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办养老机构老年人收住准入标准进行设计,即:以老年人的失能(失智)程度与经济收入状况对其进行评估,确定其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优先顺序。其中,失能(失智)程度的评估标准由4个二级指标和21个三级指标构成;经济收入状况的评估则包含自身收入、家庭成员支援及外界支持等指标。此外,为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收住准入标准的顺利实施,本文提出了引入第三方准入评估机制、严格执行准入评估的各项规程和实施动态准入评估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