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错配安排避税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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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家间贸易往来的扩大,跨国公司日益利用各国税收间存在的差异和漏洞降低税负,侵害了国家税收制度和国际合作。因此,当前国际税务部门需要从防止国际避税的观点出发,将国内法和税收条约提升到国际水平,并开展税务执行的国际合作。而其中的成果便是OECD提出了BEPS行动计划。BEPS这个词是税源侵蚀和利益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的缩写。根据OECD报告,跨国公司更倾向于利用混合错配安排侵害各国税收制度,而且这个问题在国际上越来越严重。基于此,OECD依据第二项行动计划即混合错配安排给出了一些意见和措施,希望能够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后果。频繁发生的国际逃避税收的行为,也促使了各国税务行政等方面的合作,基于当今世界各国税务行政部门的合作以及BEPS的行动计划,各国国内法及税收条约等进行修改,可能会让世界各国的国际税务走向标准化的道路。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混合错配安排的概念和分类,意在说明目前混合错配安排的行为特征以及具有代表性的方式。第二部分介绍了目前国外应对混合错配安排的法律避税规制现状,这里分别列举了东方的日本和西方的法国英国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以及欧盟等国际组织所已经针对混合错配安排所采取的策略。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混合错配安排避税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一是税收条款中“公平公正的待遇”规定不清晰;二是国内准据法对国际税务行为的否认;三是课征金减免制度的适用对象偏多等。第四部分提出了若干具有建设性的避税规制建议:防止滥用税收条款,划定商事行为界限、明确否认、重建的内容,建立披露义务制度等。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与发达国家在跨境交易制度和税收治理措施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使得我国有可能在应对混合错配的跨境贸易活动或交易安排中作为当事方的情况处理能力不足。因此,为了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在实现对外开放战略背景下,必须要加强对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法律规制,保证国家税基安全和贸易健康发展。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我们要积极响应应对混合错配安排的行动计划,完善本国税收法律制度,弥补当前存在的法律漏洞,保护我国利益并为打击国际避税行为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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