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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直接影响公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是我国政府工作中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政府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规制,这不仅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福祉,也关系到政府公信力的树立。然而,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规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以“德州市德城区”为例,对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政府规制模式、机构设置、措施手段和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探讨分析,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诸如“多元化监管”、“实验主义治理方式”、“建立监管大数据平台”等解决方案。 本文主要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对食品、食品安全和政府规制等理论范畴进行界定,由食品安全的公共物品属性和食品行业存在市场失灵现象,对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必须性进行论证。 第二部分,以“德州市德城区”为切入点,对我国县级政府的食品安全规制现状进行案例分析,客观呈现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规制的规制模式、机构设置、主要手段和绩效考核方法,通过文献研究和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归纳出我国在食品安全政府规制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第三部分,对美国、欧盟、日本等食品安全规制能力较高的国家食品安全规制情况进行分析,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索寻找有借鉴意义的做法。 最后,针对第二部分的问题,提出了诸如建立多元化监管模式、推行社会共治、探索实验主义治理方式、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基层监管大数据平台和食品追溯体系、探索“互联网+监管”、整合食品检测资源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