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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制结构日趋复杂,这急需税务机关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内容,以应对纳税人不断增长的需求。与此同时,伴随着经济活动与组织结构复杂化,纳税服务需求也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的趋势,促进税务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成为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一环。尽管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已取得不少成绩,但仍面临很多困境。功能重叠、定位不清的问题正在制约我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前进的步伐。因此,在税务机关与税务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共同提供纳税服务的背景下,如何协调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各种纳税服务需求中的功能定位,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各项纳税服务活动的功能,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对税务机关与营利性税务中介组织在纳税服务中的功能定位问题展开研究,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论文选题的意义、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内容、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对纳税服务的基本概念以及税务机关与中介机构提供纳税服务的相关理论以及政府与市场提供社会产品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第三部分,对我国的纳税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阐述与分析,并分别选取税务机关与税务中介机构与纳税服务相关的两个案例,探讨其在功能定位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借鉴美国、英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等地区纳税服务在功能定位上的特点与优点,得出对我国纳税服务优化的启示;第五部分,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了促进我国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与税务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思路和政策建议。本文以功能定位作为研究纳税服务优化问题的角度,运用公共产品相关理论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对我国纳税服务现状与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认为我国纳税服务在功能定位上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之处。通过比较与借鉴国际经验,提出我国税务机关税务网站优化应当突出其服务平台功能,税务热线应当凸显专业化咨询服务功能,面对面服务将作为这两种服务渠道的补充;认为我国的税务中介机构发展过程中,应当通过制度安排强化鉴证业务的鉴证效力和服务功能,以提高税务中介收入;通过提高人员素质,以提升咨询业务服务能力,通过加快税务师行业立法以保障各项纳税服务预设功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