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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成立,标志着一种新型的金融机构开始服务于农村市场。村镇银行以立足地方、服务村镇,亲农、扶农、帮农、惠农,建“农民欢迎的银行”作为自己的宗旨,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让贫困的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让弱质的产业尽快升级换代,让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起来。村镇银行的设立,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空白,从而为更多的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创业,将带动整个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设立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为农村地区金融制度的后继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与教训。村镇银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国内学术界对村镇银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村镇银行的制度创新问题,指出造成农村金融市场困境的根本因素是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主体与竞争机制,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制度上的创新有利于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二是关于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问题,指出村镇银行应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背景,既要遵循商业银行的经营规律,也不能偏离三农发展的需要;三是指出了村镇银行具体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四是对村镇银行绩效进行了评价,指出在村镇银行为农村金融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的同时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国外学术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商业性的社区银行和扶贫性质的乡村银行,对我国村镇银行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既有的研究总体上还处于对表面问题的研究,重视现象的描述,缺乏对现象背后深层次问题的分析。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对其进行的分析,必须抓住制度设计这一根本问题,才能理清村镇银行的发展脉络,看清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本质。另外,既有的研究很多侧重于对银监会相关文件的解读,缺乏系统的分析。本文运用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框架并结合SSP分析框架,针对村镇银行制度设计的影响因素以及由此而引发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首先,分析了由制度设计引发的村镇银行的结构以及市场行为;其次,运用管理学中的平衡计分法对村镇银行的市场绩效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了相关的结论:强制性制度变迁虽然能节约制度产生和制度运行的成本,也会遏制初级行为团体(单个人或单个人组成的团体)的制度创新活力和动力;各地情况不同,按照同样标准成立的村镇银行并不都符合当地的需要;为村镇银行而设计的制度就如同一个大温室,促进村镇银行发展的同时也限制了其在更广大空间里的发展。中国农村地区分布广泛,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为此,引入了两个具有典型特征的村镇银行进行分析,观察不同地区在村镇银行发展上存在的异同,并以此提出了自己的相关思考,希望能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些许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