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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应该扮演何种角色,如何最大作用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拓展现有的融资渠道,开发新的融资模式,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就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回顾了改革以来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发展历程,分析了不同阶段的采取的不同模式的现实背景及其存在的问题,系统的梳理了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改革思路,寻找未来改革的方向。同时,详细分析了现有投融资体制的结构,各类投融资模式的优缺点及其适用性,.总结了当前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本文将国际上成熟的投融资模式分为市场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以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的三种类型,并选取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5个国家加以分析,总结归纳了各自模式的其优缺点,并寻找其得以成功运作的共同特征。总结了在发展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过程中,应该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分工协作,鼓励民间资金进入,积极发展金融市场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分析了我国投融资模式发展的阶段性状况,分别就法律体制、财政体系、公共管理制度、信用制度、金融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我国投融资模式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制约性因素,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因素,提出了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改革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坚持财政资金在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基础性作用,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坚持政府融资作为投融资体系的核心,发挥现代金融制度的作用;坚持私人资本在市场有效的领域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协调补充的优势。同时提出了我国城镇基础设施见识投融资改革的基本路径。最后,秉持着政府主导,市场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现代金融制度作用的原则分别就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准经营性基础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设计了三种不同的融资模式。在非经营性领域采用政府采购,依托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利用现代金融制度进行产品创新;在准经营性领域,大力推行特许经营权制度,鼓励民营资本经营基础设施,政府辅以制度、税收、补贴方面的支持;在经营性领域全面向民营资本放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政府辅以财政资金、产业基金的形式加以支持的新型投融资模式。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基于公共产品理论将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分为三个相对独立又有联系的领域,针对不同的领域,利用现代金融制度加以产品创新,开发出对应的新型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