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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公司并购的浪潮席卷全球。税收问题是公司并购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它在并购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会对公司并购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经过近百年的发展,美国和英国都形成了自己的较为完善的公司并购有关税收制度,规范和促进了公司并购市场的健康蓬勃发展。我国由于公司并购起步晚、并购市场发育时间短,公司并购中税收规范还不够完善。就我国现行税制而言很多方面都制约着并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司并购税收经验,完善我国公司并购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本论文中,基于我国中小企业比例较重的实际经济状况,作者建议在不严重扭曲经济体系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税收激励政策。同时,注重探讨这些激励政策的实质效应,是否确实提升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并购意愿。强调“实质重于形式”概念,堵塞公司籍并购之名、行节税之实的漏洞。
本文首先对公司并购的概念、分类、并购动因进行界定,接着分析了公司并购与税收的关系,进一步提出并购税收应遵循的原则。其次着重介绍了美国公司并购税收制度的规定,同时将我国散见于各文件通知中的并购税收规定概括总结,对二者进行比较,评析了我国现行并购税收政策的不科学之处。再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选取TCL集团换股合并TCL通讯公司的案例,分析换股合并对TCL集团公司的经营影响及税收影响。最后提出了深化完善我国并购税收制度的建议。本文认为,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公司并购的税制体系,但是我国目前的税制还存在诸多缺陷,现行税收政策不利于其对公司并购行为的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基于上述认识,本文对我国公司并购税制提出如下改进建议:建立完善的资本利得税体系;开征社会保障税;适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健全免税并购相关操作细则;完善反避税条款;建立健全并购税收会计处理及其他相关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