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任何时期土地利益分配都是宏观(国家资源禀赋和战略目标)-中观(资源分配制度)-微观(治理形态)三层综合作用的结果。三个层面的关系如下: (1)、宏观层面决定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变动方向,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决定宏观层面的实施效果; (2)、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3)、虽然相互制约和影响,但任何一方的变革不可能彻底代替另一方变革。 征地和拆迁的本质是国家对于非农土地利益的再分配。征迁引发种种矛盾,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其没有合理的微观治理为依托。收取农业税费曾是基层治理中的“天下第一难事”,税费免除后,此难事自动消失,但基层治理并未得到真正改善,近年随着城市化和工商业发展,征迁工作大量展开,基层治理困境又将征迁工作推向“天下第一难事”。也就是说,征迁乱象一个重要源头是“政”(微观治理),“制”(中观制度)的改进无法替代“政”的问题。 “政”的问题主要在于只有政治技术的加强而缺乏政治伦理,即有“术”而无“道”。改革开放后,中国基层治理的四个元素较以往发生以下变化: (1)、群众参与式微; (2)、“半正式行政”异化; (3)、官僚机构内部的科层制加强; (4)、官僚机构内部的动员制加强。 征迁政治中归根结底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合法”地定义“政府暴力”、“灰黑暴力”、“民众暴力”,二是如何“合理”地定义“特殊户”。第一个问题侧重于“国家政治”层面,第二个问题侧重于“村庄政治”层面。由于地方政府无原则的“策略主义”性质,以上两个方面都无法很好解决。 中央政府和媒体两者作为第三方,预期角色为平衡者,其可以扭转征迁博弈中政府强村民弱的局面。但由于第三方强调事情的剧烈程度甚于事情的来龙去脉,过于绝对和静态地看待“出事”和“稳定”,第三方的加入不仅没有根除地方政府的“策略行为”,反而强化了民众的“策略行为”,基层治理更加没有政治伦理。每个主体都有自己的“小道理”和委屈,都能列举出自己处于博弈弱势时对方的种种不择手段、无理取闹,但当自己有机会使用种种不择手段、无理取闹的策略行为占据博弈上风时,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征迁中没有了政治原则,只有谈判技术,每个主体都以投机式的、策略主义式的、权宜式的逻辑参与政治,村民合理的诉求和政府合理的行政被淹没在“村民无原则要-政府无原则给-村民无原则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