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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中央领导人和交通运输部主要领导的报告可以看出,我国越来越重视公路交通建设。公路作为最普及的出行交通方式,承担了我国很大一部分的民众出行及货物运输的任务,对于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中国交通运输年鉴》(2018)统计,我国公路客货运输量及周转量均居世界首位,高速公路承担了全社会超过三分一的客运量和货运量,我国已成为名符其实的交通大国。然而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无法有力支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飞速发展,因此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鼓励采取PPP模式吸引包括国有企业、民间资本及国外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进行投资。本文希望参考他人对于PPP项目利益保障的研究,结合收费公路PPP项目自身的特点,探究出适用于该行业PPP项目的利益保障措施,以此来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收费公路PPP项目的积极性。
第一章主要是讲述收费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利益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首先描述收费公路PPP项目的特点,有项目运营周期长、项目融资渠道单一、项目经营种类的多样性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和社会资本角色的转变。项目采取引用相关数据、整理现有的法律法规条文等方式,通过对收费公路PPP项目的特点以及现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指出收费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利益保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前者包括收费公路PPP项目定价权规制的现状、收费公路PPP项目风险分担规制的现状以及收费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利益受损保障的现状,后者主要有定价权规制不合理、项目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救济渠道不完善。
第二章主要解决收费公路PPP项目定价权规制不合理的问题。先是通过对法律法规的研究,结合实践中的一些实例,指出存在三个方面的原因。接下来通过对国外成功的定价方式进行研究,归纳总结出政府监管行业协会主导的方式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方式。根据这两个定价方式主要考虑的因素,总结出收费公路PPP项目定价方式需要考虑社会资本的项目成本、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基础设施的公益性。最后针对收费公路PPP项目定价权规制不合理的原因,提出以下三点建议:1、明确政府定价与听证会定价方式的适用范围;2、合理运用价格上限规制;3、确定社会资本在收费公路PPP项目中合理回报的范围。
第三章主要解决收费公路PPP项目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的问题。根据财政部与发改委制定的标准化PPP项目合同的范本,将PPP项目风险划分为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三类。当前,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主要集中在法律风险与市场风险。从标准合同规制、政府对于PPP项目的定位等方面,总结上述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政府诚信缺失、标准化合同对于项目风险共担机制细化不足、政府将大量风险转移至社会资本方、未设立合理的项目退出机制。据此针对性的提出了五点措施:1、建立政府诚信档案;2、细化标准合同中不同类型风险的范围;3、合理分配政府及社会资本的风险比例;4、建立相应的风险责任处理机制:5、设立基于不同项目主体责任的项目退出机制。
第四章主要解决收费公路PPP项目中社会渠道利益受损的救济渠道不完善的问题。当前主要的救济渠道有磋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再根据对于财政部与发改委制定的标准化合同的范本关于救济渠道的相关条款的研究,总结出目前存在缺乏有效的纠纷评估机制、纠纷调解机制公信力的缺失、政府与社会资本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对等这几个问题。根据对欧美等国家和台湾的救济渠道研究,主要有建立涵盖仲裁及诉讼外调解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区分合同性质的“双阶理论”两个方面的内容值得借鉴。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建议:1、设立第三方损失评估机制;2设立涵盖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纠纷调解机构;3、区分公路PPP项目合同的法律性质;4、建立包含专家裁决及仲裁等第三方中立的纠纷解决机制;5、积极探索适用于PPP项目的仲裁或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第一章主要是讲述收费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利益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首先描述收费公路PPP项目的特点,有项目运营周期长、项目融资渠道单一、项目经营种类的多样性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和社会资本角色的转变。项目采取引用相关数据、整理现有的法律法规条文等方式,通过对收费公路PPP项目的特点以及现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指出收费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利益保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前者包括收费公路PPP项目定价权规制的现状、收费公路PPP项目风险分担规制的现状以及收费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利益受损保障的现状,后者主要有定价权规制不合理、项目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救济渠道不完善。
第二章主要解决收费公路PPP项目定价权规制不合理的问题。先是通过对法律法规的研究,结合实践中的一些实例,指出存在三个方面的原因。接下来通过对国外成功的定价方式进行研究,归纳总结出政府监管行业协会主导的方式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方式。根据这两个定价方式主要考虑的因素,总结出收费公路PPP项目定价方式需要考虑社会资本的项目成本、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基础设施的公益性。最后针对收费公路PPP项目定价权规制不合理的原因,提出以下三点建议:1、明确政府定价与听证会定价方式的适用范围;2、合理运用价格上限规制;3、确定社会资本在收费公路PPP项目中合理回报的范围。
第三章主要解决收费公路PPP项目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的问题。根据财政部与发改委制定的标准化PPP项目合同的范本,将PPP项目风险划分为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三类。当前,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主要集中在法律风险与市场风险。从标准合同规制、政府对于PPP项目的定位等方面,总结上述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政府诚信缺失、标准化合同对于项目风险共担机制细化不足、政府将大量风险转移至社会资本方、未设立合理的项目退出机制。据此针对性的提出了五点措施:1、建立政府诚信档案;2、细化标准合同中不同类型风险的范围;3、合理分配政府及社会资本的风险比例;4、建立相应的风险责任处理机制:5、设立基于不同项目主体责任的项目退出机制。
第四章主要解决收费公路PPP项目中社会渠道利益受损的救济渠道不完善的问题。当前主要的救济渠道有磋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再根据对于财政部与发改委制定的标准化合同的范本关于救济渠道的相关条款的研究,总结出目前存在缺乏有效的纠纷评估机制、纠纷调解机制公信力的缺失、政府与社会资本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对等这几个问题。根据对欧美等国家和台湾的救济渠道研究,主要有建立涵盖仲裁及诉讼外调解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区分合同性质的“双阶理论”两个方面的内容值得借鉴。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建议:1、设立第三方损失评估机制;2设立涵盖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纠纷调解机构;3、区分公路PPP项目合同的法律性质;4、建立包含专家裁决及仲裁等第三方中立的纠纷解决机制;5、积极探索适用于PPP项目的仲裁或民事诉讼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