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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提出了食品安全犯罪有关的“瘦肉精案”、“三聚氰胺案”和最高院公报中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通过对这些典型案例的犯罪定性和罪名体系等问题的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分析其法律衔接、法律定位、罪名体系等方面的改善方法。本文运用了多种法学研究方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包括运用文献研究方法对相关优秀学术期刊、论文进行归纳、整理,提炼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对比不同学派观点和各国法律规定,找出最适合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规制方法;运用实证分析方法,主要是研究典型的食品安全案例,在此基础上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方法;运用规范分析方法,在现阶段的法律体系框架内寻找问题和解释方式,以期寻求最好的解决方案。本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回顾及评析。本章是通过对典型和近期的食品安全案件进行评析,找出其中存的问题,以此来引出对食品安全刑法规制完善的探讨。第二章,食品安全犯罪概述。首先利用部分篇幅阐述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立法沿革,找出我国食品安全立法理念的演变过程。本章对食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犯罪等概念进行了辨析,以此来明确相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为下文找出不足做铺垫。最后对现行《刑法》中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体系进行了阐述,为下文分析问题,完善罪名体系做铺垫。第三章,食品安全犯罪刑法相关问题探析。本章是本文的重点和难点,主要阐述了现行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首先,食品安全理念中的不足,对于食品安全犯罪以往都是“厉而不严”,立法者往往通过增加法律的严厉程度来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但事实证明这种方法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而且故意犯罪和具体危险犯的定位也给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产生了不利影响。其次,《刑法》与《食品安全法》在衔接上存在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范围、犯罪的移送和资格刑的设置上。再次,《刑法》在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体系上存在不足,应当明确具体的罪名来具体规制一些犯罪行为。最后,《刑法》在刑罚结构上,尤其是罚金刑的设置上存在不合理的地方,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第四章,食品安全问题的刑法保护完善。本章是针对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的具体解决方案的阐述。首先,笔者也主张从“厉而不严”转向“严而不厉”在不增加《刑法》严厉程度的情况下,通过严密理念和立法的方式,完善《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制,引入抽象危险犯和超新过失理论。其次,完善《刑法》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主张通过扩张调整对象,加强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制,完善移送的管理方式和在《刑法》中增设资格刑来解决《刑法》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问题。再次,完善食品安全犯罪体系罪名的设置,通过增设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罪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罪来完善现行食品安全犯罪体系。最后,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犯罪罚金刑,通过借鉴《食品安全法》和其他刑法罪名中对于罚金刑设置的规定,来完善《刑法》中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