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历来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被列为重中之重。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目前我国政府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本文将农村医疗问题纳入到公共财政的视角下,分析了农村卫生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阐述了政府在解决农村医疗问题上的职责,强调了公共财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应当发挥的作用。同时,以吉林省扶余县为重点研究对象,针对大量农民医疗问题,分析了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与农民自身的行为特征和需求特点、卫生资源的布局以及政府行为、责任和职能等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历史变革与现状的影响及其相互关系。 从调查来看,合作医疗在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缓解大病风险等方面已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整体来看,还存在着管理模式不一、保障能力弱、基金测算不科学、卫生基础薄弱、缺乏医疗救助制度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广泛建立“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同时,更有必要构建一个“广覆盖、多层次、有效保障”的高效、复合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这对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促进农村健康水平的稳步、快速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最后,文章对在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