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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行为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背景下一种全新的商业行为,以其时空优势、速度优势、成本优势和信息优势等,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使用,并得到迅速发展,成为商业模式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但我国在网络商行为制度上的学术研究和立法研究仍较为落后,还处于起步的阶段。截至现在,我国理论界仍未对网络商行为的概念作出一个明确界定,更不用说其它相关理论的研究。在相关立法方面也较为滞后,目前来讲,相关法律规定只是零散的分布于其它部门法和规章之中,一个完整的调整网络商行为的法律制度体系仍未形成。正是因为法学理论和相关立法的滞后,导致了我国网络商行为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网络商行为的登记制度、合同制度、责任制度、信用等级制度和保障制度等方面。如何规制网络商行为现已成为我国亟需解决的法学课题。为了构建较为完善的网络商行为制度,本文运用理论分析、比较分析和文献分析等方法对我国网络商行为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文中先对网络商行为的相关理论进行概述,提出了网络商行为的具体概念,并对其构成要素、行为分类及其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系统分析,以构建我国网络商行为理论体系。在此理论基础上,着手我国网络商行为现存制度的研究,发现不足之处,并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在借鉴学习国外成功立法经验后,针对网络商行为登记制度、合同制度和责任制度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完善,优化了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并健全了网络商行为保障制度。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丰富我国相关理论内容,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从而较好地对网络商行为进行规制,较好地净化网络交易市场,保障商行为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网络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