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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判文书是民事诉讼活动的最终产物,其书写水平和文书质量直接体现着民事审判活动的公平与公正,直接承担着民事审判解决社会利益纠纷的职能。当前阶段,我国的民事裁判文书在说理性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为了改善此种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6月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出台该文件的目的就在于完善我国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要完善我国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性,首先应该准确地了解我国当前阶段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的水平及现状,准确定位我国民事裁判文书在说理性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基于此,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调查和研究我国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描述、总结我国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构想完善、健全我国民事裁判文书说理制度的途径。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对本文所论述的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一题的研究背景及学术研究成果作出总结归纳阐述。第二部分是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概述,笔者在该部分阐述了完善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的意义、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评估的必要性以及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评估的可行性。第三部分是建立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评估指标体系,对各个一级、二级评估指标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及论证,并对其运用层次分析法进行赋权。第四部分是针对从上海市各基层法院中抽取的八百份民事裁判文书样本的实证数据统计分析。第五部分是以第四部分实证统计结果为基础,分析总结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的现状,并充分结合司法实务现实而设想完善我国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