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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依法治国的脚步,司法改革正在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而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职业化建设在诸多注视的目光中已成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本文采用历史分析、实例分析、比较分析、辩证分析的方法,对当前我国法官队伍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了分析,与国外法官职业化的状况进行了比较,就我国法官职业化的基本内涵、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并最终就法官职业化的实现路径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看法。文章首先对法官职业化进行了理论分析,提出了法官职业化的概念并总结归纳了法官职业化的基本内涵,即同质的知识结构、必要的司法实践、正义的品格、中立的裁判、独立的保障。然后通过对司法公正、司法独立与法治之间的相互关系,法官职业化对实现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以及建设法治国家的作用的论述,阐明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法官职业化是实现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走向法治中国的必经途径,同时就我国现阶段推行法官职业化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法学教育的深入、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为法官职业化提供了物质保障、组织保障、智力支持和社会基础,因而在我国进行法官职业化建设是可行的。文章的第三部分以某市两级12个法院为基准,通过对法官队伍的实际调查,找出了法官队伍中主要存在的5个方面问题,即来源的复杂性、选任的宽泛化、任职的本土化、管理的官僚化和保障的匮乏,并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即历史的积淀、文化的排斥、体制的制约、经济的受限和素质的遗憾。第四部分对法官职业化的路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法官的职业准入上,主张法官的任职资格专业化、年长化、同质化、区别化;在法官的选任程序上主张建立法官推荐委员会、法官审核委员会并实行人大提级任命的办法;在审判管理上主张推行专业化管理;为保证法官职业化的进行,建议加强法官再教育制度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法官的职务保障上提出延长法官退休年龄,以使法官的职务得到保证的同时,经济上在同等条件下有区别其他职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