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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中占据大多数的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与融资难的问题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一矛盾亟待解决。在此背景下,新三板的建立与发展较好地切合了当下的经济形势,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毋须硬性的财务条件,能以较低的门槛进入新三板市场,这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无疑是雪中送炭,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新三板挂牌得到了解决。虽然新三板近年来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在新三板的发展中,也面临许多问题:新三板成立初期的交易制度为单一的协议转让,市场交投较为冷清,股票波动幅度较大,市场的整体质量水平不高,单一的协议转让方式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的能力有限。市场急需在交易制度的设计上做出提高,否则将不利于企业的融资需求,对新三板的持续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借鉴国外成熟市场采取做市商制度的经验,我国做市商交易制度于2014年8月25日正式推出。做市商交易制度对我国新三板流动性、稳定性的影响究竟如何,事关我国新三板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这正是本文所研究的核心内容。
本文第一章为绪论部分,首先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在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上,笔者采取了比较分析、回归分析、事件研究、非参数检验等多种方法,研究在做市商制度施行后,做市商制度是否有利于提高我国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做市商数量、做市商初始库存股占总股本比例与股票的流动性的关系。
本文第二章为文献综述部分,分别对做市商制度、市场微观结构、市场流动性、市场稳定性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笔者进行了简要评述: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来看,做市商制度的确有利于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与运行质量,对于市场流动性、市场稳定性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本文第三章是对新三板市场和做市商制度的介绍。首先对新三板的历史、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接着对新三板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地位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然后对做市商制度的作用进行了阐述;最后对我国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通过做市商制度实施前后的对比,笔者在本章小结部分引出本文欲探究的问题:即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稳定性的改善是否是受做市商交易制度推出的影响。
本文第四章结合市场微观结构、信息不对称等理论,提出了本文的四个假设。假设1为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提高新三板市场股票的流动性;假设2为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提高新三板市场股票的稳定性;假设3为:做市商数量越多,竞争越充分,越有利于提高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假设4为:做市商初始库存股占总股本比例越大,新三板股票的流动性越低。
根据第四章提出的四个假设,本文第五章进行了实证研究。首先对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稳定性状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从换手率、成交量等角度衡量新三板整体流动性在做市商制度实施后的变化;从平均成交量、平均成交金额、成交笔数、换手率等角度衡量不同转让方式股票的流动性;从涨跌幅、收益率标准差等角度衡量不同转让方式股票的稳定性。接着从横向维度(局部分析)和纵向维度(个体分析)对做市商制度对流动性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局部分析采取的是独立样本T检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个体分析采取的是事件研究法、非参数检验法。然后同样从横向维度(局部分析)和纵向维度(个体分析)对做市商制度对稳定性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局部分析采取的是独立样本T检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个体分析采取的是事件研究法、非参数检验法。本章最后还通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研究了做市商数量、做市商初始库存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和流动性的关系。
基于第五章的实证研究,本文第六章对结论进行了阐述: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提高新三板市场整体的流动性;做市转让股票的流动性、稳定性相比协议转让股票更好;做市商数量越多,股票流动性越好;做市商初始库存股占总股本比例越高,股票流动性越差。根据本文的实证结果,笔者提出可以通过增加做市商数量、完善初始库存股获取方式、降低投资者门槛等进一步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
本文第一章为绪论部分,首先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在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上,笔者采取了比较分析、回归分析、事件研究、非参数检验等多种方法,研究在做市商制度施行后,做市商制度是否有利于提高我国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做市商数量、做市商初始库存股占总股本比例与股票的流动性的关系。
本文第二章为文献综述部分,分别对做市商制度、市场微观结构、市场流动性、市场稳定性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笔者进行了简要评述: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来看,做市商制度的确有利于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与运行质量,对于市场流动性、市场稳定性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本文第三章是对新三板市场和做市商制度的介绍。首先对新三板的历史、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接着对新三板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地位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然后对做市商制度的作用进行了阐述;最后对我国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通过做市商制度实施前后的对比,笔者在本章小结部分引出本文欲探究的问题:即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稳定性的改善是否是受做市商交易制度推出的影响。
本文第四章结合市场微观结构、信息不对称等理论,提出了本文的四个假设。假设1为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提高新三板市场股票的流动性;假设2为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提高新三板市场股票的稳定性;假设3为:做市商数量越多,竞争越充分,越有利于提高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假设4为:做市商初始库存股占总股本比例越大,新三板股票的流动性越低。
根据第四章提出的四个假设,本文第五章进行了实证研究。首先对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稳定性状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从换手率、成交量等角度衡量新三板整体流动性在做市商制度实施后的变化;从平均成交量、平均成交金额、成交笔数、换手率等角度衡量不同转让方式股票的流动性;从涨跌幅、收益率标准差等角度衡量不同转让方式股票的稳定性。接着从横向维度(局部分析)和纵向维度(个体分析)对做市商制度对流动性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局部分析采取的是独立样本T检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个体分析采取的是事件研究法、非参数检验法。然后同样从横向维度(局部分析)和纵向维度(个体分析)对做市商制度对稳定性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局部分析采取的是独立样本T检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个体分析采取的是事件研究法、非参数检验法。本章最后还通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研究了做市商数量、做市商初始库存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和流动性的关系。
基于第五章的实证研究,本文第六章对结论进行了阐述: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提高新三板市场整体的流动性;做市转让股票的流动性、稳定性相比协议转让股票更好;做市商数量越多,股票流动性越好;做市商初始库存股占总股本比例越高,股票流动性越差。根据本文的实证结果,笔者提出可以通过增加做市商数量、完善初始库存股获取方式、降低投资者门槛等进一步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