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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伴随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于农业环境的破坏逐渐加剧,农业资源短缺的现象较为突出,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我国逐渐开始重视通过农业生态补偿来解决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环渤海地区是渤海沿岸的经济发展重要地区,对于沿海城市的发展以及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环渤海地区农业不断发展,农业结构不断优化,但是也产生了一些环境问题,这些农业生态问题不仅关系着环渤海地区的农业发展问题,也关系着京津冀乃至华北、东北甚至更大区域的农业发展与稳定,目前,环渤海地区还没有形成农业生态补偿的相关机制,制定农业生态补偿相关政策也较少,因此,本文以环渤海地区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农业生态补偿现状进行剖析,找出其农业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并且通过调查问卷作为基础建立模型分析环渤海地区农业生态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最终基于分析有针对性的构建环渤海地区农业生态的补偿机制。通过研究得出:(1)环渤海地区农业生态补偿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补偿主客体不明确、补偿标准科学性不足、补偿方式较为单一、补偿的资金来源不畅并且缺乏农业生态的补偿的机制等。并且环渤海地区农户对于生态补偿的认知度不高,偏好的补偿方式是现金和实物补偿,生态支付意愿不强,主要原因是收入低,认为生态补偿是政府的责任,接受生态补偿的意愿较强;(2)农户生态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包括:是否接受过农业生态补偿政策、受教育程度、环境支付意愿、环境对自身影响的认知、农业生态补偿认知、主要收入来源等;(3)环渤海地区的农业生态的补偿的机制补偿主体为存在破坏环境行为的农户、政府、企业和其他环境破坏者,补偿方式主要为现金、生态购买和技术培训,其中现金的补偿标准为5396.18元/ha/年,技术补偿主要是种植和养殖技术的培训等;补偿的客体是受损农户和环境保护者。并且环渤海地区应当通过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多渠道筹措补偿资金和加大对于生态补偿政策的宣传,来保障农业生态的补偿机制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