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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它体现了维持劳动者基本生活的相关权利,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对社会劳动保障需承担的义务,这对保障国内人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团结、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作用,是整个社会“稳定器”和“安全网”。社会成员的老、弱、病、残、孕以及丧失相应生产劳动能力,是处于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无法避免、客观存在现象,社会保障作用就是当社会成员遇到该类情况时,能给予适当的帮助及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进而防止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的出现,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保险具有互助性的特点,社会保险更能体现出互助合作、同舟共济的精神。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于公民的一种普惠制的社会福利,这也是现代文明民主社会的象征和标志。能够给予公民最基本的退休生活和医疗健康方面的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的实质一种补充性质的养老保障制度,各国都有相关国家政策税收优惠等扶持,这也将是我国今后养老保障的支柱之一。为了推动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更好、更快、更健康的发展,本文从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的现状出发,系统的对中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进行了考察分析,同时引入美国、德国及英国等西方成熟的企业年金制度进行了比较,全面结合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政策实施和操作的实际情况,得到如下结果及结论:1、目前,中国慢慢进入了老龄化国家,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解决好退休员工的养老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良好的作用,成为中国面临的重要课题。世界银行提出的“三个支柱”学说,对我国建立新的企业年金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拟建立养老体系中的“三个支柱”任何一个都是不可或缺的,三者需要要协调发展。2、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的全面分析,西方企业年金制度已有了近百年的发展,制度制定和实施已相对完善,通过与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对比发现,在中国实现企业年金制度变迁过程,既不宜简单照抄,又需加强借鉴,构建出具有我国特色的企业年金制度。充分体现了政府、社会、公司、员工各方独立承担风险的原则,提高效率,发挥机制的作用。3、目前中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年金制度已初具规模,从中国目前实际养老保障情况观察,无论是从提高人民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角度,还是减轻政府相对的财政负担的方面,企业年金制度切切实实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因从企业年金制度实际操作中吸取经验,在税优支持,帐户管理、运行监管、投资激励、舆论宣传等方面入手,实现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完善。4、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发展前景依然良好,但同时也困难重重。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采用半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即进一步提高政策及法规制定的效率,同时还应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信息不对称”现象。出台的政策及法规既要有指导性,让人可以看到潜在的“外部收益”,但又不能过于苛刻严格,过多运用政府的强制性手段强制推行。建立既要利用税收优惠、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法规为引导,又不能过多干预的半强制性制度是推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更好更快发展的新途径。